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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6级(五年制)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12日 点击次数:

各院(系):

2018~2019学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华中农业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我校2017、2016级(五年制)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

1.学有余力、表现良好,第一学年度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80分及以上(含80分)或课程加权平均总成绩在主修专业排名前50%的2017、2016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两个课程成绩要求必须满足一个条件)有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17、2016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课程成绩统计范围为2017~2018学年度第一、二学期考试课程。

2.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6、2015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根据《关于公布2011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通知》鄂学位〔2011〕4号文件精神,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双学位的学生,须跨学科门类选择专业(即辅修双学位专业和主修专业代码前两位不能相同),且仅限报一个专业。如选择同一学科门类下的专业则不授予双学士学位。

二、报名相关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

符合报名条件的2017、2016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七校联合办学”各高校网上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2~16日(报名系统12日上午8:00开始,16日下午17:00结束)。

2.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条件

(1)要获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先获得主修学位(主修学位不能为破格授予的),如主修英语专业的学生,则需要通过英语专业四级考试〈TEM-4〉。

(2)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细则》(校教字[2017]17号)第十章第七十六条规定:在修读辅修学位阶段,凡主修专业必修课出现2门以上(含2门)课程不及格者,学校终止其辅修或攻读双学位学位资格,不授予双学位。

(3)学生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的完成时间必须与主修专业学业完成时间一致。

(4)所颁发辅修学位证的专业后加“(辅修)”字样。

3.个人报名程序

(1)下载并填写《附件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

(2)学生必须在规定报名时间内采用“七联大学”Web端和App端进行。

●Web端登录地址:218.197.150.35

●App端可以扫描二维码进行下载,分为手机安卓版及ios版。

(3)学生报名具体流程(见附件3:“七联大学用户手册<学生端操作手册>”)。

●Web端报名流程:注册登录、绑定、报名、查看报名信息、取消报名、修改密码、查看课表、查看成绩。

●App端报名流程:注册登录、绑定、报名、查看报名信息、取消报名。

说明: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及报名流程,注意填写的报名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后再提交,一旦成功提交,部分信息将不允许自行修改和撤销重填,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本人承担,报名截止期后网站将自动关闭报名系统。

(4)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填写盖章后的《“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交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

4.院(系)集体报名

各院(系)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17、2016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院、系审核表》(11月21日在本科教务群公布)输入学生2017~2018学年度第一、二学期加权平均总成绩及专业排名(含专业、人数排名),并审核学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于11月23日前将纸质《2017、2016级(五年制)“七校联合办学”辅修报名院、系审核汇总表》(合格名单)交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并将Excel电子版发至彭老师电子邮箱: 303999135@qq.com

5.学费标准、缴费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2)缴费时间、地点及领取听课证

2017、2016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18年12月5日全天、6日上午、7日全天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边财务处楼三楼大厅)办理缴费手续。

缴费方式两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自助缴费或现场缴费均可。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9年1月7~9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请于2019年1月2日全天、3日上午、4日全天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办理下一年度修读的缴费手续(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元/学分)。

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辅修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于2019年2月18~20日到学生所在院(系)教务科领取听课证。

(3)特优生学费减半手续

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在修读辅修、双学位期间只能减免1次。

有关学生在学校规定缴费时间内同步进行。相关学生持学校有关特优生证明文件及本人学生证、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到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4)学费退费期限

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所交学费自2019年3月1日后一律不退还。

6.限报专业录取

报名修读“七校联合办学”限招人数专业的学生将按各专业可录取总人数择优录取,具体录取名单由教务处届时公布,各校开办专业限招人数见附件1。

7. 改报专业手续

不在名单内(报名后未予录取)的学生,本人持学生证于2018年11月29日及12月3日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办理改报其他专业手续。

三、有关教学安排

1.2017级、2016、2015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按课表到有关学校指定地点上课。

2.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教学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Web端登录地址:218.197.150.35),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四、“七校联合办学”咨询部门及联系电话

1.有关报名事宜

咨询部门: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南三楼三楼307室);

联系电话:87542523;联系人:彭老师;邮箱:303999135@qq.com。

2.有关学费缴费事宜

咨询部门: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大学生活动中心东边财务处楼三楼大厅);联系电话:87557413转分机8303;联系人:龚老师。

3.有关七校报名答疑群

22C7

附件:1.“七校联合办学” 2018-2019学年各校招生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双学位申请表;

3. 七联大学用户手册(学生端操作手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