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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31日 点击次数:

2016年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材料

(一)纸质档材料

1、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院系意见一栏请院系签字盖章;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就业协议中没有服务年限的,请就业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已约定服务年限的协议,证明或协议书应有申请学生签字);

3、有二次分配的要交二次分配就业证明原件(附件2)(一式两份);

(二)电子档材料

1、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附件3

2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附件5

 

注:1.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也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 学生银行账号信息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3.请各位同学将20161120日下午5:00之前将纸质材料送至新闻学院学工组,电子档材料发送至邮箱:ylp@hust.edu.cn,联系人:杨丽萍、周光蕾;联系电话:027-87544547

 

附件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附件3:2016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汇总表

附件5:2016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