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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征集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4日 点击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学院根据《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关于第二十八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工作通知》)的要求,结合“两奖”评选实际,现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评奖报送方案,并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征集参选作品。

一、评选组织

学院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成立了第28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委员会由学院院长张昆教授任主任,新闻专业骨干教师任委员。


二、作品征集


1.全国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和个人通过其他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参评作品的体裁、刊发的媒体类型、媒体所在地区不限。


3.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所提交的作品原件不再退还。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可从中国记协网(中华新闻传媒网)http://www.pingjiang.zgjx.cn下载。


三、时间安排


1.即日起接受报送,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430日,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报送材料务必在截止日期前快递至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党政办公室,并在快递单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评选委员会将于5月上旬召开评选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520日前,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人:鲍立泉

电话:18971166189

邮箱:commlab@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