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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2018-2019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5日 点击次数:

一、总则

为做好2018-2019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的文件精神,现开展本学年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二、奖学金金额及指标说明

(一)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

(二)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指标为6人。

三、申请对象及年限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五)通过按照学校培养要求的考核。

申请年级:2014级和2015级非直博未答辩的学籍状态为正常的博士研究生

四、评定条件

(一)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上一学年度受到校级党、团或行政处分;

2、经学校批准休学后复学不满一年;

3、在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4、在科研工作和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5、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6、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

7、有成绩不及格;

8、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学生;

9、协议有约定不参评者;

10、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五、评选办法

具备申请条件者,采用计分制,将各项内容进行量化评分,根据得分高低进行排序,以最后得分排名确定获奖名单。

优秀博士奖学金的评定依据由四个部分构成,分别为科研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竞赛获奖、社会工作所获荣誉和学习成绩。其中,科研成果的系数为0.8,竞赛获奖的系数为0.1,所获荣誉的系数为0.1

1.各个指标的细化说明

1)科研成果

包括论文、著作、学术会议三个部分。其指标细化说明如下:

①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的分数根据刊物级别进行计算。刊物级别分为两个档次,分别为权威期刊(A类权威或SSCIB类权威或EID类权威)和CSSCI期刊。其中,A类权威期刊论文(或SSCI论文)100/篇,B类权威期刊论文(或EI检索论文)50/篇,D类权威期刊论文25/篇;A类、B类、D类论文的系数为0.5CSSCI论文15/篇,《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最新版)10/篇;CSSCI论文的系数为0.4,《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论文的系数为0.3  

②专著:以第一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每部著作折算为CSSCI论文2篇;担任主编出版学术编著,每部著作折算为CSSCI论文1篇。

③学术会议:参加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大会主题发言加6分,大会发言加4分,分论坛发言加3分,论文入选(含书面发言)加2分。发言名单确认一律以会议议程原件为准;论文入选认定以会议论文集原件为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以论文入选加全分。

2)竞赛获奖

竞赛根据获奖级别进行打分,只认定各项竞赛前三名。其中,国家竞赛一、二、三等奖分别为40分、25分、10分,省级竞赛的一、二、三等奖分别为10分、5分、3分。该项系数为0.1

注:国家级非政府部门认定的竞赛获奖,如公关策划大赛,降为省级竞赛获奖加分。

3)所获荣誉

国家级荣誉每项30分,省级荣誉每项20分,校级荣誉每项10分。该项系数为0.1

注:同一类型荣誉称号,按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如研究生同时获得“全国三好学生”“湖北省三好学生”“校三好学生”,只计最高级“全国三好学生”一项。

2.其他说明

1)以上各项均可以累加。

2)分数相同者,首先,以论文刊物规格高低为评判标准,论文所发表刊物规格高者优于论文所发表刊物规格低者;其次,论文以第一作者身份署名优于以导师为第一作者署名者。然后,在同等条件下,专业实践成果可以作为优先参考的依据。

3)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各年级博士入学91日起开始计算。科研成果均认定第一作者。其中,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算第一作者。

六、评选时间和要求

1)第一阶段:统计上学年各项成果并上交原件及复印件

1011日下午5点前,学生将下列材料及自评表交于东六楼305室研究生辅导员处(请用牛皮纸袋装好,封面写上班级、姓名、学号、联系方式和材料目录)。包括各类成果及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未完全上交或者请其他同学代交材料而漏交的,后果自负。

2)第二阶段:计算加分情况

辅导员组织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认真核对、整理、计算各项分值。

3)第三阶段:公示加分明细统计

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审定各项评定成绩,向学生公布初评结果,公示期限为3天。若有异议,异议人必须以书面形式反映异议,异议书必须署真实姓名,便于调查核实。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小组将进行调查核实,若有调整,将调整结果反馈。3天之内无异议则评定结果生效。

4)第四阶段: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名单上报

按照加分排序,在研究生系统中申请优秀博士学业奖学金。


七、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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