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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生办理“二代证”照相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6日 点击次数:

根据公安机关对2009年新生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的工作部署,2009年10月15日至2009年11月5日开展我校新生办理“二代证”的照相工作。
现将办证照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户口已从武汉市外迁入本校、没有办理过武汉市公安局签发的“二代证”的新生(包括09级的本科生、研究生以及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的高职生,以下同),请按办证照相安排的时间到韵苑体育馆一楼照相。照相后,需要办理武汉市公安局签发的“二代证”的新生,每人交办证工本费20元(代公安机关收取)。
2、户口已从武汉市内迁入本校、已办理过武汉市公安局签发的“二代证”的新生,不照相。
3、新生在照相时,请遵守武汉市公安局办证照相的有关规定(详情见照相须知)。
此次办证照相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受理,望各院、系和同学积极配合照相工作。
特此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保卫处
2009年10月12日

特别提醒:
1、照过身份证相的新生,只有在交付办证工本费后,武汉市公安局才会签发“二代证”。否则,不签发。所照的相片只作为户口信息网上的采集相片。
2、户口在本校、需要办理“二代证”的老生(包括本校直读硕、博的09级研究生),请先到保卫处户政室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然后持学生证去关山街派出所照相、办证。
3、户口未迁入本校、需要办理“二代证”的学生,请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照相、办证。

2009年新生照相时间安排表.doc
照相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