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根据《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关于第二十七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报送工作通知》),结合“两奖”评选实际,现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报送单位评奖方案,并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个人征集参选作品。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中国新闻奖推荐报送评选委员会,委员会由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张昆教授任主任,新闻业务专业骨干教师任委员。
二、作品征集:
1. 接受各新闻单位和个人推荐的参评作品,但不得与刊播单位通过其它渠道报送的作品相重复。
2. 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但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3. 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
4. 表格及相关材料(作品原件、复印件等)填报要求可从中国记协网 (中华新闻传媒网) http://news.xinhuanet.com/zgjx/2017-01/26/c_136014117.htm下载,所提交的作品原件不再退还。
三、时间安排:
1. 即日起接受报名,2017年4月30日报名截止。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送材料务必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的方式邮寄,并在快递单上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 评选委员会将在5月上旬召开评选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
3. 5月20日前,根据《评选工作通知》要求,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人:鲍立泉
电话:18971166189
邮箱:commlab@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