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8届新闻学院本科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详见附件1):院系意见、财务处意见、学工处意见不需填写;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包含存在二次分配的需要二次分配证明、实际工作点证明等相关材料)(两份原件,模板见附件2、附件3);
4.《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学费补偿汇总、附件5贷款代偿汇总):请严格按照附件6填写说明进行填写,特别注意12条③;
5.《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一份,见附件7),特别注意行号的填写,需要12位的行号。
二、报送注意事项
1.《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附件4学费补偿汇总、附件5贷款代偿汇总)填表前请务必阅读《汇总表填报说明》(附件6),并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汇总表“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两栏,如有二次分配,一律填写二次分配的实际工作单位和地址,其他特殊情况需在备注一栏中注明(海洋平台名、船名等);
例如:学生在X县公安局X派出所工作,就业单位名称一栏务必完整填写X县公安局X派出所,不得简略填写成X县公安局(其他县局委办下属单位同)。
(2)“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填写(以X省、X自治区开头),且务必涵盖乡镇村一级单位,不允许跳级填写如X市(区、县)X村的情况,给认定工作造成困难,工作具有流动性的行业至少应在备注中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
(3)“行业类别”一栏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具体可参照国家统计局网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
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4)就业单位或工作现场在市辖区街道(含社区/村)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满足代偿申请要求。特殊情况指工作的街道(社区)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现场在具体的勘探(采油)大队生产一线等情形。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以便审查;
(5)房地产行业纳入非艰苦行业,一律不批准通过;
(6)“申请补/代偿金额”一栏,填写格式为“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
(7)请自行查询申报的工作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行政区划查询相关网址链接
网址1:
http://zh.wikipedia.org/zh-cn/%E8%A1%8C%E6%94%BF%E5%8C%BA%E5%88%92
网址2:
http://www.xzqh.org/html/
2.补充说明
(1)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办理贷款代偿即可,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学费补偿学生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三、报送方式
1.电子版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详见附件1)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扫描件
(3)有关证明材料(包含存在二次分配的需要二次分配证明、实际工作点证明等相关材料)(模板见附件2、附件3);
(4)《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见附件4学费补偿汇总、附件5贷款代偿汇总)
(5)《2018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见附件7)
电子邮箱:weenie_86@163.com
报送文件格式:所有材料打包以“姓名-2018代偿”命名
提交时间:2018年11月28日前
2.纸质版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详见附件1)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有关证明材料(包含存在二次分配的需要二次分配证明、实际工作点证明等相关材料)(两份原件,模板见附件2、附件3)
邮寄地址、收件人、联系方式等将在收到电子版材料后通过邮箱回复。
提交时间:2018年11月3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办公地址: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工组(东六楼305办公室)
办公电话:027-87544547
联系人: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资助辅导员 范雯宇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