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本科生专业实习大纲
一、专业实习的目的与要求
1、专业实习目的
专业实习是本科生教学内容的重要环节,是学生从课堂学习转向专业实践的关键步骤。通过实习,使学生接触实际,了解社会,了解新闻传播相关单位的业务运作情况,增强对新闻传播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在实践中获取新闻传播专业的实际知识,培养实际工作能力,以成就“道器一体,专能两翼”的新闻传播专业人才。
2、专业实习的指导思想
知行合一,瞄准高端,进入行业、挑战自我。
3、专业实习基本要求
(1)学生在实习期间要严格按照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2)学生在实习期间应发扬我校“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和学风,在实习中刻苦学习,扎实工作,虚心求教,争取多出作品,出好作品。
(3)学生在实习期间应主动向指导老师汇报实习情况(到达实习单位后三天内应与实习指导老师联络一次,汇报实习所在地及联系方式,以后不定期汇报)。
(4)注意安全,爱护身体,学会保护自己。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向指导老师和学校通报。
(5)学生必须遵守学院关于实习时间的安排,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实习单位,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学校。
二、实习内容及任务指标
学生通过自行联系与学院统一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落实实习单位。在各新闻单位中,学生要着重熟悉新闻传播实践的各个环节,将自己的课堂所学运用于实践之中。
新闻方面要锻炼自己采、写、编、播、评等个方面的能力,广告与公关方面要加强市场研究与策划执行能力,网络传播方面应加强对网络用户市场的分析能力并熟悉网络内容制播和网络功能市场化运作等实务。
实习成果数量最低要求:
n 电视:新闻30条或专题3-5期〔15-20分钟〕
n 报纸:消息20篇 通讯3篇 短篇言论3篇
n 网络编辑工作:完成采编60条稿件(文本或视音频均可)或完成2个网络新闻专题。
n 广告与公关:参与公司广告策划、创意、表现及公关活动等工作,并跟进完成2个或以上完整的案例。
n 新媒体设计制作类:参与或者独立完成一项新媒体功能的设计的全过程。
n 企业行政工作:参与企业日常行政工作,完成文案工作10000字或参与组织企业内外部活动4次。
注:
(1)如在国家级新闻单位实习,发稿量可以为上述数量的70%。
(2)如学生稿件被所实习单位评为月度好稿,1篇折合2篇;如被评为季度好稿,1篇折合4篇,不重复计算。凡被评为好稿的作品必须出具实习单位的证明。
(2) 头条稿件1篇折合2篇。
(3) 获奖作品予以特别奖励。
三、实习时间
实习时间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5月20日——8月31日
注意:8月30日前,必须把应交的学费打到交费卡上,并与学院教务联系咨询报到注册事宜,以免影响报到注册。9月1日前必须返回学校。
第二阶段:11月底〔论文开题报告完成后〕
注意:所有学生实习时间不得少于90天,并须向指导老师汇报。所有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校,不得无故滞留在外。有事需要请假。
四、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
1、按实习大纲及实习要求,学生必须完成实习的全部任务,并提交实习总结(不少于3000字)、实习鉴定〔实习单位加盖公章有效〕、实习作品集、实习记录本和采访本,并将实习经费到财务部门报账后,方可参加实习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劳动纪律和劳动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成果及实习记录、报告等。
2、指导老师根据上述综合内容,评定学生实习成绩,一般按照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制评定,亦可以百分制衡定。
五、实习纪律
1、实习生必须遵守华中科技大学学生管理的相关规定,实习期间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2、在实习过程中,不得参与带有危险性活动,如游泳、赛车等。如无工作要求,夜间不得单独外出。
3、在实习单位服从实习指导老师和相关领导的安排;不得随意翻动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电脑;自带电脑如需接入内部网络,需报请技术人员审查同意后方可。
4、确定实习单位后,必须保证完成整个实习过程,不得中途退出实习。
5、实习期间不得从事损害学校学院以及所在实习公司名誉的活动。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学生处于以下处分:
1、 取消保研资格
2、 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3、 专业实习成绩为0分,需第二年重新完成实习任务才可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
六、特别提示:
1、实习出发前请大家清点并带好以下物品:
(1)本实习大纲(必带)
(2)教务处教材科发放的实习手册、笔记本等一套资料(必带)
(3)介绍信、身份证(必带)
(4)实习经费(必带)
(5)对将去实习媒体的分析、调研报告〔如报道特色、报道思想、近期报道重点及相关选题〕
2、实习结束后大家应交回的物品:〔文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考核〕
(1)采访本
(2)实习记录本〔实习札记不少于3篇,每篇不少于800字〕
(3)实习鉴定〔实习单位需加盖公章〕
(4)实习作品剪贴本或录像带、光盘〔编好目录,作好备份,并自荐1-3篇好作品,以备评奖和展览之用。作品及相关材料原则上不予退还〕
(4) 实习总结〔真实全面地反映实习情况,字数3000字左右〕
3、实习动员时间:5月
实习总结表彰时间:10月
注:实习动员和实习表彰不得缺席。
4、 实习指导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
彭媛:E-mail:250879814@qq.com
龚超:E-mail:1715860@qq.com
甘世勇:E-mail:gan8767@163.com
鲍立泉:E-mail:commlab@126.com
姚坦: E-mail:81682824@qq.com
周婷婷:E-mail:65793873@qq.com
学院办公室电话 027—87543520 学院教务办电话 027—87556344
学校保卫处24小时开通的电话 027—87541110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实习指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