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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0 作者: 浏览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根据中国记协下发的《关于开展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记协发〔2023〕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制定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评奖报送方案,并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33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一、评选机构

学院成立第33届中国新闻奖初评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张明新教授任主任,新闻专业资深教授和新闻行业资深专家任委员,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按通知要求,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将推荐3件作品,且湖北省内媒体刊播的作品不超过1件,1家新闻单位的作品不超过1件。根据新闻舆论工作实际,2022年重大主题报道范围主要包括如下: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等宣传报道

(2)“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

(3)党的二十大报道

(4)“新时代新征程新伟业”主题采访

(5)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宣传报道

(6)沉痛悼念江泽民同志报道

2、本届评选鼓励各单位报送重大主题报道、媒体融合、国际传播等方面有创新的作品。

3、参评作品类别不限,体裁不限,且应获得省部级或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年度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并由2名新闻专业副高以上职称人士实名推荐。同时,所有参评作品均须按照中国记协的要求,在本单位完整公示作品参评材料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音视频作品请以存储U盘形式提交)。所提交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概不退还。

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请关注中国记协网《第33届中国新闻奖评选文件发布》。


三、评选工作流程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快递单上请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

2、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第33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形式审查,并于5月初召开评审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议和投票,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邮箱:commlab@126.com

联系人:鲍老师

联系电话:18971166189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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