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及有关单位:
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普通本科生课程表的编制工作定于2024年10月22日至2025年1月15日进行(校历第8周~第20周)。在编制本科课程表的过程中,请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严格遵照以下各项规定:
一、课表编排原则
基本原则:符合教学规律,科学、合理分配学生的学业任务,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保障教师的教学精力,合理使用教学资源,优化教学运行,提升教学质量。
1.落实教授全员给本科生上课制度,积极组织教授、副教授讲授本科课程。
2.落实思政课全面中小班化教学。
3.同一课程原则上每次安排2学时,理论课不允许四节课连排。
4.原则上学生同一单元时间内不跨区排课,尽量减少课间学生换教学楼栋造成的人群流量。
5.星期四下午5~8节原则上不排课,以便学校集中安排师生政治学习及教研活动。
6.大一、大二年级每周至少一次下午7~8节(不含星期四下午)不排课,以便学生进行身体锻炼。
7.各年级课程原则上应从校历第1周开始排课,毕业年级课程还可通过适当增加周学时的方式尽早结束教学,以便及时完成课程考核。
8.为了实施学生个性化培养工作,学校不对开班人数进行限制,各教学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尽力满足学生需求。
9.院(系)专业课优先安排在本院(系)的教室资源进行。
10.进一步加强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切实推进体育教育“一生一技”,美育教育“一生一艺”相关工作。
11.鼓励各院(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采用线上教学 、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等。
二、排课工作要求
1.各院(系)主管教学工作的负责人是院(系)排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好所属院(系)课表编排各个环节的督导与质量监控工作,并切实审核教学短计划、平衡表和课表信息。
2.各院(系)及有关教学单位对下达的《教学任务通知书》要及时做好登记、签收工作。
3.各院(系)应尽可能将当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含实验、实践类)在HUB系统中排定;授课教师为2位及以上的课堂,在系统中须排定每位教师的授课学时(上课节次、起止周次等); 在HUB系统中的授课信息应完整、准确,确保后期的教学工作量核算、评教等工作顺利进行。
4.经本科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课表要及时通知到有关任课教师及学生,并做好课表下发登记和签收等工作。
5.课程表是学校教学活动和学生选课的基本依据,各院(系)课表一经确定,由本科生院审核、统一发布后,原则上不再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请严格履行本科调课手续。
三、排课进度安排
周次 |
工作日期 |
负责单位 |
工作内容 |
任务完成截止日期 |
8-9 |
10月22日~10月30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各院(系)上报教学短计划给本科生院,并在HUB系统完成教学计划及课程信息更新与维护;本科生院教学计划和建设管理科负责审核 |
校历第9周周三前完成 |
9-10 |
10月28日~11月5日 |
外国语学院 体育学院 本科生院 |
确定各院(系)综合英语、大学体育的上课时间,并在排课系统维护;本科生院在系统套排教室 |
校历第10周周二前 完成 |
10-13 |
11月6日~11月29日 |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编排1-2年级公共课程课表 |
校历第13周周五前 完成 |
14-15 |
12月2日~12月13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各院(系)教务科编排各年级非统排课程的课表 |
校历第15周周五前 完成 |
16-17 |
12月16日~12月25日 |
各院(系)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审核各院(系)课表,套排院(系)课表、公选课课表、校内辅修学士学位课表教室 |
校历第17周周三前 完成 |
17-18 |
12月26日~2025年1月3日 |
研究生院 国际教育学院 本科生院 |
研究生院、国际教育学院套排所管理的各类课程课表;本科生院根据特殊情况等修改、调整课表 |
校历第18周周五前 完成 |
18-20 |
12月30日~2025年1月15日 |
本科生院 各院(系) |
各院(系)在排课系统核对课表数据无误后,下载各班级课表进行完善,再次核对无问题后按要求上交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 |
校历第20周周三前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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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1日 |
本科生院 |
本科生院在排课系统审定、统一发布课程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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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事宜
1.校级素质教育基础选修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的排课相关事宜本科生院将另行通知。
2.医科院(系)排课安排及教学任务下达由医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3.各院(系)的教务工作人员在使用HUB系统排课过程中如遇到技术问题,请及时联系网信办教育数字化中心陈老师,联系电话:87540900,QQ:474444896。如对排课工作有疑问,请联系本科生院教学运行科刘老师,QQ:2239633642;陈老师,QQ:510666168;联系电话:87542523。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