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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培养学生创新能力,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创新训练的主动性、积极性与创造性,现启动我校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级别

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分为校级项目和院(系)级项目两个级别。

二、项目类型

本次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实际创办企业并实现有效运行。

三、项目申请者范围和要求

今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范围为全日制本科生,毕业年级学生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已承担校级(含)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尚未结题的学生,本次不得申报。项目要求如下:

1.各类申报项目要有一定的前期预研基础,具有一定的创新性、技术可行性;

2.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参研人员为2至4人(不含负责人),创业实践项目2至9人(不含负责人)。所有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

3.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创业实践项目不超过三年;

4.每位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个;

5.创业类训练项目负责人建议选修《创业基础》或其他创业类课程,并应获得相应选修实践学分;

6.各类申报项目不与启明学院已公布项目重复。

四、经费资助

各院(系)根据发展目标统筹安排,自主开展院(系)级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经院(系)评审、公示通过的项目,各院(系)应根据项目需要,从自主创新基金经费中分配经费资助学生研究,并将院(系)立项项目清单(含院系经费资助)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将组织专家从院(系)立项的院级项目中择优遴选校级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本次项目申报采用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教务处新网站右侧“服务专区”栏http://115.156.150.75/hust/Login.aspx)网络申报方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均需在“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各院(系)管理员使用原有帐号,新增管理员账号向教务处申请开通。

2.具体时间安排

11月10日—12月8日24时,学生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提交给导师审批;各院(系)导师注册,审批相应学生申报项目,并签署意见、提交申报材料至院(系);

12月9日—12月26日,各院(系)完成评审立项、签署意见、排序、上报院(系)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申报表等(纸质文件需加盖公章),于12月29日前,将电子文件和纸质文件提交至教务处学生学业发展服务中心。

3.本次项目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

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红英;联系电话:87542855;

Email:cherrylei@hust.edu.cn

 

附件: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2.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

3. 华中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表

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4年11月10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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