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进一步加强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制度实施办法》,学校决定2016年度继续开展本科生课程责任教授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条件、程序和推荐名额
(一)申报课程范围
全校本科生通识教育核心课程、学科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核心课程。
(二)课程责任教授的基本条件
1.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在师生中享有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2.具有教授及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了解国内外本课程的教学改革趋势和学科发展前沿。
3.讲授所申报的本科课程。
4.教学经验丰富,组织管理能力强,教学效果优良,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的影响,得到同行专家认同。
5.积极参与本科教学改革和课程建设,注重教材建设,主持编写有本课程的高质量教材。
6.具有先进的、符合时代特点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积极开展主讲课程的教学研究与实践。
7.自觉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重视教学团队建设,对形成合理的教学团队和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
(三)申报和考核
1.院(系)推荐。课程责任教授实行学校、院(系)两级建设。各院(系)应在本院(系)课程责任教授建设方案的基础上,成立评审专家组,对本院(系)申报课程责任教授的教师进行评议,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各院系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择优推荐。
2.学校遴选。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院系申报的责任教授候选人进行评选,并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布,确定年度责任教授人选。
3. 年度考核。获批责任教授每年需承担申报课程一定学时的课程讲授任务。学校将对课程责任教授及其团队成员的课堂教学、课程教学研讨活动、课程建设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质量跟踪,并以此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四)限额
各院(系)原则上推荐限额2人,每人限报1门课程。
二、申报材料及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包括:
1.《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附件1)一式3份。
2.《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1份。
3.《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及团队成员近两个学期上课情况统计表》(附件3)一式1份,此外还需以教师为单位提供课表复印件。
4. 《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及团队成员近四个学期上课评分表》(附件4)一式1份。
5.相关支撑材料1份。支撑材料只接收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原件自留),主编教材提供教材封面复印件即可。
除支撑材料外,上述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电子文档。
(二)所有实际承担申报课程理论和实验教学的教师,要在申报表的团队成员中如实列出,不遗漏。
(三) 各院系申报材料上交教务处截止时间2016年4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
联系人:教学计划与建设管理科 张老师;联系电话:87542323;邮箱:haiyuechina@hotmail.com。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汇总表
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及团队成员近两个学期上课情况统计表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16年度本科课程责任教授申报表
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责任教授及团队成员近四个学期上课评分表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