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本科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附件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word版本);
2.严格按照附件6:《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要求填写附件4:《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学费补偿汇总表》或附件5:《2020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第二批贷款代偿汇总表》(excel版本),特别注意12条③;
2020年补偿代偿汇总表填写,填表前请务必阅读附件6:《汇总表填报说明及参考资料》,并特别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a. 汇总表“就业单位名称”和“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两栏,如有二次分配,一律填写二次分配的实际工作单位和地址,其他特殊情况需在备注一栏中注明(海洋平台名、船名等)。
例如:学生在X县公安局X派出所工作,就业单位名称一栏务必完整填写X县公安局X派出所,不得简略填写成X县公安局(其他县局委办下属单位同)。
b. “就业单位详细地址”一栏必须完整填写(以X省、X自治区开头),且务必涵盖乡镇一级单位,一定要详细到村一级,不允许跳级填写如X市(区、县)X村的情况,给认定工作造成困难,工作具有流动性的行业至少应在备注中罗列2-3个详细工作地点。
c. “行业类别”一栏请从下拉菜单中选择填写,具体可参照国家统计局网站“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hyflbz/
d. 就业单位或工作现场在市辖区街道(含社区/村)的,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满足代偿申请要求。特殊情况指工作的街道(社区)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现场在具体的勘探(采油)大队生产一线等情形。特殊情况应提供详细的说明材料以便审查。
e. 房地产行业纳入非艰苦行业,一律不批准通过。
f. “申请补/代偿金额”一栏,填写格式为“货币符号¥,小数位数0”。
5、请自行查询工作地点是否符合要求。
行政区划查询相关网址链接:
http://zh.wikipedia.org/zh-cn/%E8%A1%8C%E6%94%BF%E5%8C%BA%E5%88%92
http://www.xzqh.org/html/
3.附件7:《2020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excel版本),特别注意行号的填写,需要12位的行号。
(二)纸质材料
1.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2.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包含存在二次分配的需要二次分配证明、实际工作点证明等相关材料)(两份原件,模板见附件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附件3:《实际工作地点证明》)。
二、 提交要求
1. 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25日(纸质材料可放宽到28日)
2. 电子版材料提交
邮箱:994604239@qq.com,邮件以“姓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命名
3. 纸质版材料提交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东六楼
收件人:范雯宇
三、 补充说明
1. 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办理贷款代偿即可,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 学费补偿学生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工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