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大学生实习工作的意见》(教高〔2026〕1号)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校本〔2021〕4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学生认知水平、业务素质和动手能力,加强我校2026年本科生各专业学生实习质量,规范本科生实习管理,现将生产(专业)实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实习教学工作实行学校、院(系)两级管理。
本科生院负责全校本科生实习工作的宏观管理,院(系)负责实习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
2.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实习教学工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和实习基地负责人等组成的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实习工作,对实习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与协调。
二、工作安排
(一)实习安排与方式
1.各院(系)结合本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在年度内按计划组织本院(系)学生开展生产(专业)实习。
2.实习教学根据专业特点和实习场所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与分散等形式组织安排,应以统一组织、集中实习为主。
3.对于选择分散实习的学生,须取得家长同意后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含实习单位资质证明、实习单位书面接收函、实习岗位与实习内容、校外单位指导教师材料、实习安全承诺书等)。
(二)实习过程管理
1.健全实习教学体系,制订各专业实习大纲。
实习教学大纲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和要求、实习内容与学时安排、实习考核方式等。
2.做好实习计划安排,落实实习单位与教学任务。
根据各专业实习教学大纲,会同实习单位编制学期实习计划,逐项落实安排教学任务。
3.做好指导教师选派,加强对学生的有效指导。
集中实习队的生师比宜按20:1左右确定。分散实习应配备校内指导教师,通过远程指导、过程监督等方式与学生保持联系,与校外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完成实习任务。
4.明确学生实习要求,加强过程管理和实习效果。
学生须做好实习准备,认真完成实习任务,做好实习笔记,撰写实习报告,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指导教师应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加强对实习过程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5.加强学生实习考核,制定统一标准和综合评定。
各院(系)应制定统一的实习成绩评定标准,注重对学生实习过程的评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实习成绩的录入。
6.加强基地建设管理,做好实习巡查与检查工作。
本科生院将组织督导专家、校内专家对各院(系)实习基地和实习工作进行巡查与检查,对院(系)有关实习材料进行抽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实习安全
1.加强实习安全教育。
院(系)要将实习安全作为院(系)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部分进行顶层设计,将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养纳入课程体系,协同实习单位开展常态化、全覆盖的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
学生要遵守高校与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学生不得参加实习。
2.深入排查安全隐患。
院(系)和实习单位要树立安全底线意识,确保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定期摸排实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形成风险隐患清单,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有效防范化解。
院(系)要会同实习单位强化实习全过程安全管理,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加强实习安全监测和摸排。
3.加强学生实习保险保障与协议保障。
院(系)应为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险范围应覆盖全体指导教师和实习学生、覆盖实习活动的全过程。
院(系)应与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个人代为组织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
4.完善安全应急预案。
院(系)和实习单位要针对实习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共同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积极建立与实习单位所在地公安、消防、卫生等有关部门的联系。
院(系)和实习单位要细化应急响应流程与操作规范,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及时如实上报信息。建立应急管理联动体系,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四)实习总结与存档
1.撰写实习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报告应包括实习计划实施情况、实习经费使用情况、实习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学生的反馈情况和实习教学取得的效果、实习经验和建议等内容。
2.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归档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习教学大纲、实习计划、学生实习笔记、学生实习报告、学生实习成绩、实习工作总结、实习经费决算表、实习基地协议和实习协议等实习教学资料。
3.做好实习数据平台报送。
(1)各院(系)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报送实习数据和实习培养方案,专人负责填报,及时更新,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2)报送平台及网址: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
三、材料报送
1.各院(系)于5月22日前落实2026年本科生的实习任务安排,并将《华中科技大学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计划表》(附件2)报本科生院备案。
2.各院(系)于本年度实习工作完成后报送《华中科技大学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附件3)、《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各院(系)学生实习实训安排一览表》(附件4),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3.各院(系)报送材料包括签字盖章PDF扫描版文件和电子版可编辑Office文件各一份,PDF扫描版和可编辑Office文件发送至:huyulian@hust.edu.cn,联系人:本科生院学籍管理科(南三楼307室)胡老师。电话:87542855转806。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实习管理办法
2.华中科技大学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计划表
3.华中科技大学年度院(系)生产(专业)实习工作总结表
4.华中科技大学2026年各院(系)学生实习实训安排一览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