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30%)、外语水平(10%)、科研成果(30%)、研究计划(10%)和学术能力判断(20%)等五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根据学院2021年“申请-考核”拟安排招生计划的180%差额比例(不含专项计划和硕博连读),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4月29日-5月8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57253(办公时间) 联系人: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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