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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研究院成立

发布时间:2009-12-08 作者: 浏览次数:

媒体全方位参与高校人才培养流程  高校为媒体提供人才培训和节目研发

华中科技大学与湖北广电总台“结盟”

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研究院成立

大学专业教育如何与行业实践单位对接?高校怎样才能为社会培养适销对路的人才产品?12月7日,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与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联合组建的“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研究院”挂牌,试图找到破解这些难题的钥匙。

在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将全面参与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广播电视学专业的人才培养过程:

大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不再由高校自己说了算。由双方共同研究教学计划,制定与媒体实践、社会发展需要相结合的培养方案,构建适应广播电视媒体发展需要的教学体系;必要时,对学生实行“订单式”培养,直接打造媒体急需的人才产品。

培 养学生的师资也不再实行“自家的孩子自己教”。双方实行教师队伍互为兼职的制度,即华中科大每年选派广电专业的教师到广电总台挂职,在参与广电节目策划、 制作流程中保持讲授知识与实践的同步性,同时聘请广电总台资深人士到高校任兼职教师,把最新的传播理念和业务变化知识传授给学生。

寻 找学生实习平台不再只是学校一家操心的事。以往为学生找实习平台让高校颇为费神,“结盟”后的学生实习则成为双方共同操心的事了。湖北广电总台将提供系统 化、系列化的专业实习平台,让学生有更多机会进入新闻现场、采编新闻,真正融入广播电视实践中去。对于一些专业性、制作性强的课程,湖北广电总台还将为学 生提供现场教学的平台。

据了解,新成立的“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研究院”也将为湖北广电总台提供智力支持。如共同举办学术论坛,致力于广播电视发展的战略研究和应用研究,邀请全国广播电视学界与业界人士共同研讨广播电视业发展问题;华中科技大学还将利用丰富的教育资源,为湖北广电总台提供各类各层次的员工继续教育服务。

据介绍,华中科技大学还将在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建立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联合招收、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合作开展湖北广播电视与新媒体发展项目研究。

“广播电视与新媒体研究院”实行双院长制。华中科技大学一方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石长顺副院长担任,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一方由梁家新副台长担任。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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