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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网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17 作者: 浏览次数:

人民网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民网奖学金”每年的奖励总额度为人民币12000元,用于奖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在网络新闻及网络传播研究方面成绩优秀,同时符合学校奖学金评比相关要求的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

第二条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在校学习的全日制本科生(三、四年级)和研究生(硕士二年级,博士二、三年级)可以参加“人民网奖学金”的评选(因各种原因推迟毕业或延长学制者不能参加评选)。

第三条  “人民网奖学金”分为一、二等奖。其中:

一等奖1人,奖金额度为4000元/人

二等奖4人,奖金额度为2000元/人

第四条  参加“人民网奖学金”评选的学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自强不息,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二、学习勤奋,一学年所修课程成绩优良。本科生要求必修课平均学分积点成绩在班内排名前30%以内,且无重修课程;研究生要求排名在同年级前30%以内,且无重修的学位课程(参照学业奖学金排名);

三、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显著;

四、参评同学在网络新闻及网络传播领域有相应的研究成果,或者有在网络媒体实习、实践经历;

五、同等条件下,对参与过人民网相关研究或实践活动,且表现突出者优先;

六、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无不良记录。

第五条 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包括:

一、教务办提供的本学年的成绩证明;

二、学工组提供的综合素质表现情况证明(本科生);研究生导师提供的推荐意见(硕士和博士生);

三、发表学术论文或新闻作品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参加各类实践、实习活动的证明材料及表现证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本年度已获其它单项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参加当年“人民网奖学金”评比。

第七条  “人民网奖学金”评审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保证评审质量。

第八条  本办法自2011年开始实施。

第九条   本办法由人民网和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注:提交材料中本科生由学工组提供的综合素质表现情况证明将在材料收集完成后由学工组集中办理,无需个人单独办理,硕士和博士生请找研究生导师提供推荐意见。

本年度人民网奖学金评审工作即日起启动,开始接受报名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22日中午12点,请符合条件报名的同学踊跃参加,报名材料请交至东六楼学工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87793048 张远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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