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是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学院根据《关于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评选的通知》、《试点报送单位报送工作通知》,结合本届中国新闻奖评选实际,现制订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评奖报送方案,并面向全国各新闻单位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征集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
一、评选组织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成立了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张明新教授任主任,新闻专业资深教授和新闻行业资深专家任委员,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二、作品征集要求
1、参评作品刊发的体裁、媒体类型和媒体所在地区不限。依照中国记协相关规定,我院报送1件重大主题报道作品(主题见附件)、1件舆论监督报道作品或典型宣传报道作品以及1件基础类或专门类作品。
2、参评作品须按照中国记协关于中国新闻奖参评材料及填报制作要求提交参评报名表、作品原件及复制件,所提交的作品原件不再退还。报送表格及填报要求可从中国记协网www.zgjx.cn下载。
3、参评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4、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
三、评选工作流程
1、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5月31日(邮寄材料截止日期以寄出邮戳为准,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第三十二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形式审查及初评,并于六月初召开评审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邮箱:commlab@hust.edu.cn
联系人:鲍立泉
联系电话:18971166189
附件:2021 年重大主题报道范围:
1.习近平总书记重要会议活动、重要讲话精神等宣传
报道
2.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文艺晚会、“不
忘初心 牢记使命”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七一勋章”颁
授仪式和全国“两优一先”表彰大会等重大会议活动宣传
报道
3“奋斗百年路 启航新征程”主题宣传报道
4.党史学习教育宣传报道
5.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报道
6.2021 年全国两会宣传报道
7.纪念辛亥革命 110 周年宣传报道
8.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宣传报道
9.“沿着高速看中国”主题宣传报道
10.“走进乡村看小康”主题宣传报道
11.“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主题宣传报道12.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宣传报道
13.庆祝西藏和平解放 70 周年宣传报道
14.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