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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范敬宜新闻学子奖”推荐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3-09-18 作者: 浏览次数:


范敬宜先生是我国声誉卓著的新闻工作者和卓有建树的新闻教育家。为继承和发扬范敬宜先生的新闻教育思想,激励新闻人以范敬宜为楷模,为中国新闻事业发展贡献力量,由人民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辽宁日报传媒集团、大众报业集团、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和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共同发起倡议设立“范敬宜新闻教育基金”。“范敬宜新闻教育基金”面向全国设立“范敬宜新闻教育奖”,从2013年开始评奖,每年一次,是我国新闻教育界的著名奖项,“范敬宜新闻学子奖”是其中一项,奖励有志于从事新闻传播事业的优秀学生。

范敬宜新闻教育奖的评选,采用单位推荐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各传媒单位、新闻院校的资深专家及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工作,由基金理事会确定最终表彰名单,举行表彰活动并对获奖者进行奖励。我院作为推荐单位,为规范评选流程,鼓励优秀典型,特制定《“范敬宜新闻学子奖”推荐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新闻学院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记录。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诚实守信,无学术不端行为。

3、勤奋好学,品学兼优,无不及格必修课程。

4、热爱新闻事业,积极参与新闻实习实践,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发表(尤其是媒介融合、国际新闻传播、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等方面的作品)。申报的作品必须是在校在读期间完成的。

5、毕业后有志从事新闻工作者优先。

三、评选标准

为了培养能够担当国家新闻舆论工作的优秀青年学子,范敬宜新闻教育奖评委会把评选标准确定为“面向主流、培养高手”。新闻学子奖评选,特别注重申请者的价值观、社会担当、新闻实践与创新,力争使获奖者能够在青年学生中起到良好的榜样示范作用。相关作品要求导向正确,内容真实,新闻性强,社会效果好。

四、评选流程

学院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经过学生申报、材料评选、现场答辩、评委合议后拟定推荐名单,经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将推荐名单报送。

五、评审细则

1.采用量化分数与评委合议相结合的形式,材料评选和现场答辩为百分制量化打分,其中材料评审占60%、现场答辩占40%,评分结束后现场合议确定推荐名单。

2.材料要求以组委会官网附件规定为准,现场答辩为5分钟陈述、2分钟提问。答辩陈述内容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新闻舆论观、新闻实践经历(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专业实习等)、代表作品、个人发展规划。

3.学生提交材料存档,现场答辩全程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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