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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2010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说明

发布时间:2009-09-14 作者: 浏览次数:


    一、申请条件

    获得本校(211学校,985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申请人在“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上下载《华中科技大学201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

    2、请于2009年10月10日前,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所有材料恕不退还)直接寄(送)到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研办联系电话:027-87557253,联系人:杜老师。

    ①《华中科技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一份,并由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

    ②本科正式成绩单一份,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并由本科所在学校或院系教务部门在信封封口骑缝处加盖公章。

    ③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一份。

    ④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⑤由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出具申请人获得本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一份(若确因推荐学校时间关系,可延至复试时提交)。
三、选拔考核

    1、学院考核小组审核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和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考核小组确定复试的时间、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复试。

    3、复试合格者将体检表(本科所在学校校医院或华中科技大学校医院的体检表)寄(送)到我院。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被我校接收为推免生的资格。

     

    四、录取及入学

    1、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须按教育部的要求办理正式的硕士报名手续,持华中科技大学接收函,到本科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推免生网报校验码,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等。未取得学生本科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学生,不予录取。

    2、我校将及时寄发拟接收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0年6月中旬寄发本人。

     

    五、其他事项

    推免生录取占我院2010年硕士生招生指标。

    如果有愿意攻读我院与法学院联合招收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欢迎申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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