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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30 作者: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实施工作的函》(附件1)的通知,我校共有10个项目获得资助。学校决定从相关院(系)遴选推荐优秀本科生参加选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项目

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获资助项目有10项(见附件2)。

二、选拔方式

各有关院(系)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选派办法”(见附件3),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本院(系)优秀本科生的报名、选拔工作。

三、选拔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有良好的政治和专业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为项目规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或三年级本科生;

3.品学兼优,身心健康,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申请时在本专业年级综合成绩优秀(加权平均成绩85分及以上或者专业年级排名在前30%);

4.外语水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 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以上;

⑵ 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

⑶ 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选拔推荐时间与程序

1.3月10日—3月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提前办好中英文成绩单,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经院(系)同意后分别交各项目联系人报名;

2.3月19日晚7点在国家光电实验室A101举行2015年项目宣讲会;

3.3月31日—4月2日:项目联系人单位对报名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选拔,按1:1.5的比例报教务处;

4.4月3日—4月5日:教务处、国际交流处组织专家对已选拔的学生资格进行评审;

5.4月6日—4月10日:教务处在校内公示拟推荐学生名单;

6.4月11日—5月5日:项目联系人向留学单位提交推荐学生信息,获取录取通知书;国际交流处组织拟推荐学生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递交学校正式推荐公函;

7.如有项目推荐人数未达到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名额,将于7月份开展第二批选拔工作。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项目1联系人:于静(湖北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2.项目2联系人:刘雯雯(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87542454

3.项目3联系人:费翰雨(药学院),联系电话:83692745

4.项目4联系人:于静(湖北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5.项目5联系人:于静(湖北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6.项目6联系人:刘艳红(启明学院),联系电话:87793421

7.项目7联系人:刘艳红(启明学院),联系电话:87793421

8.项目8联系人:于静(湖北华中科大留学培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7557396

9.项目9联系人:佘硕(公共管理学院),联系电话:87558385

10.项目10联系人:占艺(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系电话:87792270

六、资助经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

附件请详见教务处网站通知:http://jwc.hust.edu.cn/show/article/articleShow?id=2594&type=xxtz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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