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各年级:
为充分发挥学院资源优势,加强学术交流,促进学院与台湾地区高校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与台湾国立政治大学传播学院共同举办“2016年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传播研习营”(以下简称研习营)。我院拟选拔并部分资助一批优秀学生参加“研习营”。具体选拔细则如下:
一、选拔对象
新闻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一、二、三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年级。
二、选拔人数
本科生12人,研究生3人。
三、报名方式
报名学生需填写《2016年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传播研习营》申请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261437158@qq.com,纸质档及其他证明材料(个人成绩单、加权总排名表、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交至新闻学院东六楼学工组办公室胡经纬老师处。
四、报名日期:
即日起至2016年4月24日24点整
五、“研习营”时间、地点及内容
(一)时间及地点:
2016年7月3日—7月10日(武汉);2016年8月15日—8月21日(台北)
(二)活动内容:
7月3日—4日,武汉光谷科技行(只限台湾大学生参加);
7月5日—6日,校内交流活动;
7月7日—10日,省内文化交流与访问(只限台湾大学生参加)。
8月15日抵台,入住台湾国立政治大学;
8月16日—17日,校内交流学习活动;
8月18日,台北新闻传播行业走访;
8月19日—20日,台湾文化交流与访问;
8月21日离台,返回武汉。
六、选拨条件
(一)“研习营”选拔的学员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 思想端正,品行优良,身心健康,热爱集体,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
4、 加权平均成绩(不含公选课)排名专业前50%;
5、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为学校、学院、同学们热情服务。
(二)参加“研习营”学员选拔具体评选条件:
1、 加权平均成绩优异;
2、 发表学术论文及在省级以上科技文化竞赛中获奖;
3、 学生干部经历丰富,成绩显著,获得校级及以上的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4、参与选拔的学生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交际能力,具备良好的文笔、策划和摄影、视频剪辑技术。
七、评选时间与程序
(一)有意愿参加“研习营”的学生,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将以下申请材料提交学工组。
1、“2016年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传播研习营”申请表;
2、个人历年成绩单及加权排名表(加盖教务章);
3、所获荣誉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4、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证明材料。
(二)学工组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合格者名单并提交“研习营”学员选拨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三)“研习营”学员选拨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申请学生进行评选,并将评审结果公示三天。
八、“研习营”学员选拔评审小组名单
组长:张昆 詹健
副组长:何志武 李磊
成员:钟瑛、陈先红、唐海江、郭小平、张明新、余红、陈少华、李华君
九、资助经费
一经公示且无异议,即确定为“2016年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传播研习营”最终学员,学院将资助每个研习营学员本次项目赴台交流实际发生的来往飞机票和在台住宿费总额的30%。
十、本次项目选拨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2016海峡两岸大学生文化创意传播研习营申请表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