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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关于征集第29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5 作者: 浏览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按照记协发〔20191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国新闻奖评选办法〉的通知》、记协发〔20192号文件《关于第二十九届中国新闻奖报送工作的通知》和《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将征集第29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成立了第29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张明新任主任,新闻专业资深教授、业界专家任委员,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即日起,我院开始接受报名,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欢迎全国新闻机构及个人以自荐或他荐的方式参评,向我院提交优秀新闻作品。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报送材料从中国记协网下载。

下载网址:http://www.xinhuanet.com//zgjx/2019-02/12/c_137795028.htm

2、按《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方案》的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推荐3件作品的主题分别是:

1)新闻舆论监督主题;

2)改革开放40周年主题或媒体融合奖项现场新闻;

3)除前述主题之外的自选主题。

3、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但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4、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

5、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所提交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概不退还。

三、评选工作流程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第29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形式审查及初评,并于5月上旬召开评审会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公示,5月中旬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截止日期: 2019430日(以纸质材料寄出邮戳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邮箱:commlab@hust.edu.cn

联系人:鲍立泉

联系电话:18971166189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9.3.1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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