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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3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现对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

本科生院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主校区毕业设计(论文)运行管理,医学教务处负责同济校区毕业设计(论文)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监控与评估。

院(系)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院(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与协调,把课程思政贯穿于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

二、工作安排

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启动,于2023年5月26日前结束。毕业设计(论文)周数,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3)及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情况,组织好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并制定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本科生院将根据各院(系)的方案进行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

三、时间安排

学校毕业设计(论文)总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具体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

 

四、提交程序

各院(系)严格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在华中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五、几点说明

1.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的资料按本科生院《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因师资紧张超过6人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本科生院审批。

3.学校全面实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院(系)在答辩前组织完成对全部毕业设计(论文)的检测工作。最终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为“复制比”)为依据。原则上,“复制比”大于20%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4.院(系)和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形式规范化、内容质量和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查。答辩时须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毕业设计(论文)供答辩专家审阅,否则不允许答辩。

5.本科生院将对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对出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将根据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对出现问题的院(系)进行通报。抽查情况将作为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6.为应对疫情的不确定性,学校将全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开展相关工作,请各院(系)予以支持与配合。同时,如遇疫情变化,工作安排有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宜

1.联系人及电话

主校区:联系人:石老师(南三楼三楼307室),咨询电话:87542523。

同济校区:联系人:刘老师(同济校区行政楼313室),咨询电话:83692923。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日常维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部:联系人:陈老师(东五楼三楼334室),咨询电话:87540900。

系统日常维护:方工,手机:13545381016。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2年9月22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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