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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发布时间:2010-05-04 作者: 浏览次数:

为使博士学位论文评定的学术标准客观化,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学位申请人须将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公开发表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按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二、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文科及管理学科博士生申请毕业需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论文1篇;或发C类以上期刊(含C类)论文2篇;或发表D期刊论文1篇及E类期刊论文2篇;或发CSSCI刊论文3

 

 

三、国际会议论文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最高只能确认为D类期刊论文,并且须以外文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期刊上。

 

 

四、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对于“同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执行。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新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OO九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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