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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各级“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5-05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我校各级“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质量工程”总结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0]79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的精神,学校决定对我校各级“质量工程”进行总结。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范围

获准立项的各级“质量工程”项目,包括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奖、大学生竞赛活动等九个分项目。

二、总结内容与形式

1.各分项目的总结内容包括实施基本情况(包括实施程序、建设情况等)、成效与基本经验(包括教师参与情况和学生受益面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进在建项目建设的有关建议等四部分。

2.各有关院(系)根据总结内容,针对各分项目,分别形成《华中科技大学***院(系)关于 “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分项目报告。提交的分项目总结报告字数为1000-3000字。每个分项目另需提供1个典型案例介绍。

3.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各院(系)提交的各分项目总结报告进行汇总,分别形成《华中科技大学关于国家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省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华中科技大学关于校级“质量工程”的“****”项目实施情况总结报告》等分项目报告。提交的分项目总结报告字数为4000-5000字。每个分项目需要提供1-2个典型案例介绍。

三、其他事项

1.请各有关院(系)填写《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

2.请各有关院(系)于5月10日前将各分项目总结报告与《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校级“质量工程”建设情况汇总表》提交至教务处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jiwu@mail.hust.edu.cn。联系人:施珩;联系电话:87542123。

3.请各有关职能部门于5月12日前将各分项目总结报告提交至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电子版发送至cjj@mail.hust.edu.cn。联系人:陈金江;联系电话:87542323。

本次“质量工程”总结工作是我校贯彻落实“质量工程”精神的重要举措。由于时间紧迫,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O年五月四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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