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博士生发表论文的规定
为使博士学位论文评定的学术标准客观化,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学位申请人须将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公开发表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按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二、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文科及管理学科博士生申请毕业需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类)论文1篇;或发表C类以上期刊(含C类)论文2篇;或发表D类期刊论文1篇及E类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CSSCI期刊论文3篇。
三、国际会议论文除有明确规定的以外,最高只能确认为D类期刊论文,并且须以外文全文发表在正式出版的会议论文集或期刊上。
四、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申请人为第一作者(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可为第二作者),对于“同等贡献作者”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2008]28号文)执行。
五、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新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二OO九年八月二日
新闻学院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博士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并经学院主管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方可组织论文答辩。答辩时间由学院统一安排,每年5月和11月。
学历博士答辩委员会应由5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人,校内专家3人。
同等学力博士答辩委员会应由7名本学科、专业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2人,校内专家5人。
答辩委员会成员应尽可能是博士生导师。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导师担任。
博士生本人的导师原则上不能参加答辩委员会。
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由导师提出建议(学历博士提供8人名单,同等学历博士提供10人名单),院主管负责人批准。
答辩委员会另设答辩秘书一人。答辩秘书应由责任心强、办事认真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答辩秘书协助办理答辩有关事宜,参加答辩工作全过程,并对答辩过程中委员的提问、学位申请人的回答及答辩委员会决议等情况作详细纪录。答辩秘书没有表决权。
答辩委员会成员在答辩前必须审阅论文,答辩时进行提问和参加投票表决,未出席的委员不得委托他人或以通讯方式代投票。
答辩委员会对学位论文的水平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价,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经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做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
论文答辩一般应公开举行。已办理保密手续的论文,可在一定范围内组织答辩。
答辩会要有详细记录,原始书面记录由院保管备查,两年后方可销毁。
对论文答辩未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后重新答辩一次。
答辩委员会认为博士生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且申请人又未获得过该学科硕士学位的,可以做出建议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送学位审议委员会。
博士生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六十分钟。
新闻学院博士生毕业答辩基本程序
1、答辩秘书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并请主席主持答辩;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开始,并说明注意事项;
3、博士生进行答辩陈述(60分钟左右);
4、答辩委员会专家提问;
5、休会20分钟,答辩人准备回答问题;
6、复会,答辩人回答问题;
7、旁听人等退场,导师介绍情况后退场;
8、答辩秘书宣读匿名评审专家的评阅意见;
9、答辩委员会专家评议,讨论答辩决议,并评分;
10、所有人员进场,主席委托答辩秘书宣读决议和评分情况;
11、答辩人致谢;
12、主席宣布答辩结束。
说明:
1、统招博士生答辩专家一般为5人,秘书1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占2人,且主席为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主席应为博士生导师,秘书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2、在职博士生(单证)答辩专家一般为7人,秘书1人。其中,校外专家至少占2人,且主席为校外专家担任,答辩专家应具有高级职称,主席应为博士生导师,秘书应具有中级职称或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