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简介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全国Top10高校,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985工程”建设的大学,是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华中科技大学的新闻传播学科点始建于1983年的新闻系,是全国工科院校创建的第一个新闻系。1998年正式成立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学院坚持以“应用为主,交叉见长”为特色,致力于新闻传播学教育改革和科学研究创新,以人文社科为基础,实行人文社科与电信、计算机等工科交叉,受到新闻传播学界、业界的关注与好评。
本学科点于1996年获新闻学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获新闻学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新闻与传播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获准建立新闻传播学博士后流动站。2013年,创建国内首个新闻传播学目录外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公共关系博士点。
在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三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新闻传播学并列全国第五;在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中,我校新闻传播学并列全国第三。本学科点有四个二级硕士点,分别是新闻学、传播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广告与媒介经济。新闻学主要研究方向有: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传播学的主要研究方向有:传播理论与方法、网络与新媒体、组织传播、跨文化传播、媒介经营管理、编辑出版;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主要研究方向有:视听传播理论、视听新媒体、视听传播实务、广播电视艺术、视频营销;广告与媒介经济主要研究方向有:广告与品牌传播、公共关系、媒介经营与管理。
在国内同类学科中,本学科点的优势是:
★学术队伍:有一支以吴玉章奖获得者、教育部跨世纪优秀人才、“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为代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教学科研团队;近年来,中青年学术骨干成长迅速。
★学科基地:依托华中科技大学的多学科资源优势,建设了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战略传播研究院”、湖北省重点文科研究基地“媒介科技与传播发展研究中心”。
★学术地位:在2012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本学科名列全国第五;在2017年教育部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本学科名列全国第三。
★学术特色:从上世纪80年代的“应用为主,交叉见长”,发展到90年代的“走新闻传播科技与新闻传播文化相结合的道路,实行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技术科学的大跨度交叉”,一直具有鲜明的特色,在新闻教育界、学界独树一帜。
★学术交流:学院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澳门以及台湾等1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密切交流与科研合作关系。
根据本学科点的研究方向,经过整合后我院2019年拟同时招收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硕士:(1)学术型硕士、新闻与传播专业型硕士招生分为推荐免试和统考两种类型;(2)出版专业硕士只招收统考学生;(3)新闻与传播专业型硕士同时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 学术学位硕士特色研究方向
新闻学硕士:研究方向为新闻理论、新闻史、新闻业务。
传播学硕士:研究方向为传播理论与方法、网络与新媒体、组织传播、跨文化传播、媒介经营管理、编辑出版。
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硕士:研究方向为视听传播理论、视听新媒体、视听传播实务、影视艺术、视频营销。
广告与媒介经济硕士:研究方向为广告与品牌传播、公共关系、媒介经营与管理。
¿ 专业硕士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培养德才兼备,具有现代传播理念与国际化视野,了解中国基本国情,熟练掌握新闻传播技能与方法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能够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职业理念,恪守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熟练掌握新闻传播的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新闻传播实践所需要的专业素养、技能与方法;能够胜任新技术变革对新闻传播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出版专业硕士:培养德才兼备,掌握出版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宽的知识面,能够综合运用多学科专业知识解决出版业实际问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出版业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出版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和开拓意识。掌握系统的出版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从事出版工作的能力,达到国家出版管理部门规定的任职要求。
硕士研究生生奖学金评定和助学金、贷款资助等办法按学校有关规定实行。
二、招生计划
2019年我院学术型硕士(新闻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新闻与传播专业型硕士同时招收推免生与公开招考,出版专业型硕士只招收公开招考的学生。
新闻与信息传播 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推免生比例
类别 |
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拟接收推免生比例 |
学术型硕士 |
050301 |
新闻学 |
新闻理论 新闻史论 新闻业务 |
85.7% |
050302 |
传播学 |
传播理论与方法 网络与新媒体 跨文化传播 媒介经营管理 编辑出版 |
81.8% |
0503Z2 |
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 |
视听传播理论与实务 视听新媒体 视听传播 屏幕文化 影视艺术 视频营销 |
77.8% |
0503Z3 |
广告与媒介经济 |
广告学 品牌传播 公共关系 媒介经营管理 |
75% |
专业型硕士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新闻学 传播学 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 广告与媒介经济 |
35.8% |
三、申请条件
1、 申请推免生应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系统报名成功;
2、 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四、申请、复试、录取程序
1.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填报专业志愿并提交相关材料。
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请阅读学院的《接收推免生简章》(含招生计划、招生院系联系方式等)和《推免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条件者,尽早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专业志愿(建议在9月29日前),网上缴费,按要求网上提交PDF版相关材料。材料须含能准确联系的电话号码、本科所在院系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和《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其中《攻读学位研究计划》为复试重要依据,内容应包括考生已取得的研究成果、拟开展研究的课题名称、拟研究课题的必要性及国内外研究现状、拟采取的研究方法及国内外参考文献。
2.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学院按照《接收推免生简章》的复试条件审查考生报名材料,报名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不再接收其他电子邮件或纸质材料。在考生报名三天内,学院将通过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3.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
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是否同意复试。同意复试的信息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信息为准。若考生收到招生院系复试通知后24小时内未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复试,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复试通知。
4.招生院系在院系网站主页公示确认复试考生名单及复试细则。
按照新闻学院《接收推免生简章》公布的工作时间,在新闻学院或学院官网公示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复试细则,并逐一电话通知考生上网阅读相关通知及时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在9月28日至10月10日之间,进行复试,将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
5.考生参加复试。
同意参加我院复试的申请人,学院将分批组织实地面试。面试内容为了解教育背景及复核《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复试小组将据此确定复试成绩。面试时只须携带证明身份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不需其他纸质材料,以考生在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提供的材料为准(复试时对相关材料提问)。正式录取后新生报到时,交验相关材料原件,如查验为虚假材料,取消入学资格。
6.招生院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
学院汇总复试情况,报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复试时间结束三天内,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电话通知考生,并上报复试成绩。复试档案存档四年备查。
7.考生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
考生收到学院待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逾期未确认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招生院系可撤销该生待录取通知。
8.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进入拟录取环节。学校汇总同意待录取的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9.录取工作。
按教育部要求进行其他相关录检工作。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政审后,于2019年6月下旬寄发本人。
五、复试细则
1、复试指导原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各个工作环节都有章可循;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复试内容与权重
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构成,其权重分配为4:6;
(1)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考生按要求写一篇3000字左右的时事政治论文。
论文分别由两位老师评阅,给出分数相差在5分以内(含5分)者,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给出分数相差在5分以上者,经复试领导小组仲裁后,给出最终成绩。
(2)面试内容为:简述《攻读学位研究计划》并回答导师提问;
专业面试组由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导师组成。面试成绩按由面试组成员给出,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为最终面试成绩。
六、复试安排
2018年9月29日,将进行第一批复试,届时将逐一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考生来校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学生证原件到东六楼新闻学院三楼研究生教务办公室(303)报到。
七、培养工作
被我院接收的免推硕士生,在大四期间可提前开展若干研究生阶段的培养过程,包括:
1.进入导师课题组,参与科研活动;
2.大四期间可选修培养方案规定的研究生校级公共课和学科基础课。在华中科技大学修课的学生,采用插班听课的方式,由任课老师和学院出具成绩,报研究生院培养处备案;
3.可在大四期间提出读研期间短期出国研修计划,由该生导师和所在学院同意、批准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择优资助。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学费: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有关物价文件执行,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奖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4]11号)执行。硕士免推生和硕博生(硕士阶段)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硕博生(博士阶段)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助学金:按照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校研[2018]9号)执行。硕博生资助标准高于一般硕士生。
九、服务于信息提供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电话:027-87557253 邮箱:tanxiuying@mail.hust.edu.cn
网址:http://sjic.h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