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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考核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08 作者: 浏览次数: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20】12号)的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开展研究生硕博连读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实际情况,制订硕博连读复试考核细则,具体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新闻学院硕博连读考核工作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设置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新闻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落实复试工作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和质询。

二、申请硕博连读资格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

2.在校期间无考试作弊、弄虚作假、学术不端等违法违规行为。

3.本校在读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课程学分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取得创新性成果的潜力。

5.英语已过六级。

6.身心健康。

三、申请硕博连读资格考试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150分钟。考试时间:20221229日上午8:30-11:00,地点:东六楼315。

主要考察新闻传播学等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2.专业综合能力,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时间:20221229日下午14:30-17:00,地点:东六楼302。

考生介绍自己基本情况、研究基础、研究计划(采用PPT),综合面试不得少于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考核组教授不得少于5人。考核专家结合申请材料和面试,对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术成果、博士阶段科研规划、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进行综合评定,对考生进行无记名打分。

3.资格考试成绩(百分制)按专业基础知识考核(50%)和专业综合能力考核(50%)计算。

四、确定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并公示

根据资格考试成绩、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及思想政治表现等对申请人做出综合评定,确定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

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确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在学院公告宣传栏公示5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申诉电话:027-87557253    联系人:谭老师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2212月08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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