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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本科生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6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各单位:

课程考试是教学过程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考试纪律是建设优良学风的重要保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文件要求,为了加强课程考试管理,严肃考场纪律,促进学风、考风建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科学命题和试卷保密

命题应能覆盖课程教学大纲的主要内容,重点考核学生对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掌握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注重对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和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引导。

院(系)教学负责人或教研室(课程组)负责人应根据命题要求审查签字。未经审查签字的试卷不得付印。凡参与命题的教师和接触试卷印刷、保管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守试卷秘密的义务和责任。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泄露考题,或勾划考试范围、复习重点。

二、加强学生的考试纪律教育

组织本科生学习《华中科技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华中科技大学考场规则》等相关文件规定,让学生知晓考场纪律和要求、考试违纪后果的严重性,诚信参加考试。

三、强化监考人员的责任意识

组织本单位的主考老师和监考人员学习主、监考职责,提高主、监考人员的履职责任意识和能力。在考试进行期间,主考教师应认真巡视自己所负责的考场。监考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维持考场秩序、执行考场纪律,走动巡视,认真观察学生答题情况,防止学生作弊行为。主、监考人员均不得擅离岗位,不得看书看报、聊天、接听手机、擅离值守,给学生暗示答案等。

四、加大考场巡视和监控力度

在考试期间,请各院(系)主要领导、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院(系)教务科和学工组加强本单位考场的检查巡视。学校巡考组应加大巡视力度,确保考场巡视全覆盖。

在考试期间,学校将对所有本科生课程考试考场进行视频监控,并对考场视频进行抽查回放,如发现有考场违纪情况,将依规对违纪学生或失职的主、监考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五、规范试卷评阅和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规范评阅试卷,并按课程组确定的比例评定学生课程综合成绩,不得自行提高或压低学生成绩。

任课教师原则上应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试卷评阅,10个工作日内完成包括平时成绩在内的课程综合成绩登录工作,并将具有任课教师签名的综合成绩文档报送教师所在院(系)备案。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校教〔2017〕31号)

2.《华中科技大学考场规则》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考试监考人员职责》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22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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