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本〔2021〕2号,以下简称《评选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奖项设置
1. 承担本科生教育与研究生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统一申报。
2. 教学质量优秀奖拟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两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
1. 各院(系)可择优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专任教师人数不足100人的院(系)可向学校推荐1名教学质量二等奖申报人,专任教师人数100人及以上的院(系)至多可向学校推荐2名教学质量二等奖申报人。
2. 学校拟评教学质量一等奖10名。
三、申报条件
1. 近3年无教学事故,无“学生最不满意课堂”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师德师风优良。
2. 凡本学年独立承担本科生或研究生等教学任务,且累计课堂教学工作量不低于64学时的教师均可申报。
3. 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者的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应在院(系)位居前茅。
四、申报评审程序及要求
1. 各院(系)应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评选,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小组,可通过随堂听课、集体汇报、综合评议等方式,从所有申报者中确定拟向学校推荐的教学质量一、二等奖申报人,经院(系)教学纪律审查、师德师风审查合格,且在本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及《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1月5日前报本科生院质量监控与督查科。
2. 本科生院组织专家通过随堂听课等形式对教学质量一等奖申报人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3. 学校成立教学质量优秀奖评审委员会,综合评定教学质量一等奖推荐人选,并对院(系)推荐的二等奖人选进行审定。
4. 对本学年度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教学质量优秀奖人选名单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通过后,发文表彰。
5. 请严格按照附件表格及模板格式填写。
联系人:杨道武,联系电话:87542423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学质量优秀奖申报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