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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师专项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17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协助各单位切实做好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各项工作,保证OBE理念的充分贯彻,做好培养计划和课程大纲的修订,优化提升课堂教学、考核评价等教学过程,本科生院将根据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重点,分阶段、分内容、分对象开展系列教师培训。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阶段划分

第一阶段(目前-3月15日),院系主要进行培养计划修订,培训内容以培养计划为主,培训对象包括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及教务科长。

第二阶段(3月15日-5月底),院系主要进行课程大纲修订,培训内容以课程大纲为主,培训对象包括专业核心课程、公共基础课程、公共选修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的负责人。

第三阶段(6月-9月),院系主要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培训内容以课堂教学设计与实施为主,培训对象为全体教师。

二、培训课程安排

本科生院根据审核评估院系自评自建工作重点,分阶段发布培训课程安排。

第一阶段培养计划修订培训分三批进行,课程安排见附件1。后两个阶段的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培训对象

第一阶段培训对象为各院系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专业核心课程负责人及教务科长,具体参训名单见附件2。

四、培训要求

各单位应积极组织教师参加专项培训,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效果将作为评价各单位自评自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第一阶段培训的第一次课,参训人员应携带本专业目前的培养计划,并在每次课后按时完成培训作业。

五、联系人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张冰 王舟

电话:87557142(主校区),83692928(同济校区)


附件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师培训安排表(一)

附件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教师培训第一阶段参与培训教学院长、专业负责人及教务科长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1月15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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