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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院2015年博士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5-05-11 作者: 浏览次数:


 

一、复试及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各专业及导师招生计划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体检未通过、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本院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博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依据学院复试细则的要求,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检查本院招生录取工作。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英语最低要求50分,业务一最低要求60分,业务二最低要求60分,总分最低要求203分。

按学校要求实行差额复试,全院拟录取人数:全院拟参加复试总人数=11.4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由5位以上教授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复试。根据专业培养要求,结合科研方向及研究工作需要,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尤其是其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其中外语听说测试成绩占20%、专业面试成绩占80%,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低于20分钟。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50%+复试成绩×50%。

 

五、复试工作程序及时间地点安排
1、报到

时间:517日(周日)上午8:00-8:40

地点:东六楼一楼研究生办公室

报到时抽签决定面试时的顺序

需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

(2)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推荐人)推荐信二份;

(3)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出示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备查。

(4)应届硕士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政治思想审查表》和在校成绩单、出示学生证(硕士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

(5)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携带单位同意定向培养公函、单位同意脱产两年学习的证明、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6)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7)考生必须严谨求实的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在新闻学院或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以便了解考生的专业水平,一旦成果部分的陈述发现弄虚作假,将视为学风问题而不予录取,该计划复试时交面试小组。

复试费用 每人100元。(复试学生报到时缴纳)

考生须在复试前进行“大学生测评”(SCL-90心里健康测试软件)。

 

2、复试

1)、时间:517日(周日)上午9:30

2)、地点:东九楼A109| A111A113 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像

3、复试内容

外语(英语)(占复试成绩的20%

 基本程序:
(1)考生简介自己的基本情况,主考老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

回答,约1分钟;

(2)考生听一段2-3分钟的录音,就相关内容陈述,约2分钟;

(3)主考就考生发言提问,双方进行交谈,约3分钟。

专业面试(占复试成绩的80%

基本程序:
(1)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以求学、科研经历为主)

(2)陈述自己的学术研究经历和学术研究成果(如参加的课题,发表的文章等)

(3)重点阐述自己在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研究、学习计划,包括:研究领域及选题、从事该研究的基础及优势、为完成研究,在完善知识、能力结构方面的安排、研究的基本架构、拟发表成果(专著、研究报告)的大纲、成果预计达到的水平。

在上述3项内容上的陈述不得少于20分钟,最好能事先打印好一份包括上述3项内容的书面材料。

(4)复试小组专家对考核复试生的应对能力、知识修养进行提问。

注:参加复试的考生要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在新闻学院或研究生院网页上下载)。至少准备五份打印稿,参加复试时交给复试小组成员。

 

3、体检

时间:518日(周一)上午 8:30-11:00

地点:校医院

地点在校医院,不要求空腹,请带1寸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人。体检后,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在体检表上注明学院代码450)。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学费与学业奖学金

根据国家及学校有关文件,2015级入学的研究生均需在报到时向学校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以物价局核定为准。

学业奖学金将在9月份研究生入学后根据学校和学院有关评定细则进行评定。

七、信息公开

1、院系复试细则发布:由校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上发布,招生院系网页“研究生教育”专栏链接。

2、公示考生信息:研招网和学院网页同时公示参加复试所有考生的考试信息,如考生姓名、报考专业、复试专业、初试分数、复试分数、加权总分等。

3、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1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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