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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关于征集第30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3 作者: 浏览次数: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作为中国新闻奖试点报送单位之一,将根据《关于做好中国新闻奖、长江韬奋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将征集第30届中国新闻奖参评作品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组织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成立了第30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张明新任主任,新闻专业资深教授、业界专家任委员,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通知要求,认真评选作品并报送至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

即日起,我院开始接受报名,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欢迎全国新闻机构及个人以自荐或他荐的方式参评,向我院提交优秀新闻作品。

二、作品征集要求:

1、按《新闻教研机构试点报送单位推荐作品的方案》的规定,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重点推荐但不限于以下三类主题作品:

1)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2)现场新闻(强调新闻性、时效)

3)舆论监督报道

2、参评作品体裁、地区、媒体类型不限,但提供作品的样稿需与刊播作品完全一致。

3、全国各新闻机构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个人均可向我院报送参评作品,但不得重复报送已提交或拟提交其他推荐报送单位的作品。

4、所有参评作品的申报材料,均须按照评选通知中的填报、制作要求提交。所提交作品原件及其他报送材料概不退还。

5、报送表格和相关材料填报要求可持续关注中国记协网(http://www.zgjx.cn/2020年最新通知文件。

三、评选工作流程

作品征集截止日期: 2020522日(以纸质材料寄出邮戳为准),报送材料须注明“中国新闻奖材料”字样,参评作品的相关电子材料请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第30届中国新闻奖报送评审委员会对收到作品进行形式审查及初评,并于6月初召开评审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无记名投票,确定推荐作品并进行5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正式向中国记协评奖办公室报送推荐作品及相关材料。

四、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037号,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邮编:430074

联系邮箱:commlab@hust.edu.cn

联系人:鲍立泉

联系电话:18971166189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20.4.13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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