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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22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为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推动教学改革,聚焦教学创新,提高教学能力和教学质量,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本科生院〔2021〕28号),学校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度教师教学竞赛。现将本次教师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资格

1. 初赛

(1)热爱教学工作,敬业爱岗,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独立承担过本科教学工作,且参赛学年度承担本科课堂教学任务;

(3)参赛前一学年度和参赛学年度未发生教学事故,教学评价合格;

(4)曾参加过教学竞赛且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

2. 决赛

除满足初赛应具备的基本资格以外,还应满足:

(1)参赛学年度承担的本科课堂教学需达到32学时及以上;

(2)参赛前一学年度和参赛学年度教学评价良好。

二、竞赛类别、奖项设置及获奖指标

1. 教师教学竞赛分为理论课教学竞赛、实践课教学竞赛和教学法教学竞赛三个类别,本学年拟进行“理论课”和“实践课”两个类别的教学竞赛。其中,实践课教学竞赛目前仅限临床技能竞赛。参赛教师可在以上两大类别的竞赛中选择一类参赛,并注明具体的类型。

2. 教师教学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两个等级。

3. 本科生院综合考虑院(系)在编教师人数、参赛教师人数以及相应占比等因素,确定院(系)二等奖及以上奖项指标总数。同等条件下,适当向承担公共课教学的院(系)倾斜。

三、竞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及审核(本学期第12周~第15周)。请各单位动员教师积极参赛,并负责审核申请人参赛资格,于2023年12月8日之前将“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1)报本科生院。

2. 院(系)初赛(本学期第16周~下学期第7周)。初赛以院(系)为单位,通过跟踪听课、组织集中竞赛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3. 院(系)根据初赛结果、决赛资格和本科生院核定的获奖指标总数择优推荐二等奖获得者和参加校级决赛人选,其中参加校级决赛人数不超过获奖指标总数50%(至多2名),并在院(系)进行公示后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于2024年4月12日前报本科生院审定。

4. 校级决赛于2024年9月前完成。根据竞赛类别和学科类型,

学校本科生院和医学教务处将分别集中组织各类教学决赛。

5.校教学竞赛评审委员会根据参赛教师初赛、决赛情况和日常教学工作进行综合评议,拟定本学年度参赛教师的获奖等级建议名单,经组委会审核,报学校审批。

四、奖项产生与授予

1. 一等奖由学校组织的集中决赛产生,原则上每学年总数控制在20名左右。

2. 二等奖由院(系)组织的初赛产生,原则上每学年总数应为本科生院核定奖项指标总数减去一等奖获奖数。

3. 近三学年已获得同类别竞赛奖项且本学年度获奖等级未超过者,不予重复授奖。

五、其他

1. 学校本科生院和医学教务处将分别组织主校区和医科的教学竞赛工作;

2. 参加决赛的教师,每人需准备所报参赛课程内3段不同章节各15分钟的完整讲课内容,赛前现场进行抽签,确定讲授内容;开始讲授之前设置5分钟的说课环节,由参赛教师阐述所抽取授课内容的教学设计。

3. 请各院(系)关注参赛人员资格、竞赛类别、竞赛程序等方面的调整,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竞赛工作。

4. 各院(系)应严格按参赛人员资格的有关条款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5. 各院(系)应组织集中形式的初赛,并将初赛时间、地点和参赛人员名单提前3天报本科生院。同时做好初赛录像和记录以备案。

6. 院(系)初赛应安排专家进行现场点评,对参赛教师授课提出改进意见,并组织青年教师旁听。

7. 医科可结合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参考执行。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竞赛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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