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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机关部处自评自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8 作者: 浏览次数:

全校各机关部处: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部署,我校将于2024年秋季学期接受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以下简称审核评估)。为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现启动各机关部处(以下简称部处)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秉承“顶天立地、追求卓越”办学理念,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

二、工作目标

各部处通过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工作,明确育人职责,总结和凝炼部处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方面的工作成绩及特色,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为学校高质量迎接审核评估做好充分准备。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明确部处育人职责

对标“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确保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等要求,全面梳理部处工作,明确部处育人职责,形成人才培养合力,并于2024年1月23日前将部处育人职责提交评估办(附件1)。

(二)加强学习研究,贯彻先进教育教学理念

为协助各部处切实做好审核评估自评自建各项工作,本科生院将组织关于“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教育教学理念的专项培训,各部处应积极组织单位员工参加培训,参加培训的情况和效果将作为评价各部处自评自建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

培训相关通知和材料将另行发布。

(三)对标审核评估要求,制定问题、任务、责任清单

各部处应针对审核评估指标体系任务分工(附件2),制定部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下简称“三单”),并于2024年1月23日前提交评估办(附件2)。

(四)撰写《自评报告》及整理支撑材料

1.撰写《自评报告》

各部处需全面梳理本部处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工作情况,参考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总结成绩、找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和安排。按照《机关部处自评报告》模板(附件3),撰写《机关部处自评报告》。

2.整理《自评报告》支撑材料

支撑材料是指用于支撑或证明《自评报告》所述内容的相关材料,主要包括文件制度、新闻报道、各类记录性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等。支撑材料需做好整理工作,并提供材料索引以方便查找、审阅,支撑材料的命名应与《自评报告》中章节序号对应。

《自评报告》纸质档应在部处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部处公章后,于2024年3月15日前提交至梧桐语问学中心明智楼,《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档应于2024年3月15日前发送至邮箱pingguban@mail.hust.edu.cn。

四、联系人

1.部处育人职责及“三单”:曾丽,87541860。

2.专项培训:张冰,87557142,83692928。

3.《自评报告》及支撑材料:徐章,87541952。


附件:1.部处育人职责示例

2.部处“三单”模板(含审核评估指标体系、部处任务分工、《自评报告》阐释重点及支撑材料说明)

3.《机关部处自评报告》模板(后续单独发送至各部处办公室及审核评估联络人)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办公室

2024年1月18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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