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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14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

为全面提高教学质量,鼓励青年教师投身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使一批优秀的青年教师能尽快脱颖而  出,2011年学校将继续组织青年教师教学竞赛。

教学方法是影响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在高校的人才培养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本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将把教学方法的改革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并将分配适当的名额用于激励在教学方法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参赛教师。

各单位应切实做好基层竞赛的组织工作,加强基层教学竞赛环节的管理。现将华中科技大学2011年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范围

申请参赛的教师应完全符合《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校教〔2002〕17号)中关于参赛人员资格第1、2条款的要求。以往参加教学竞赛并获奖的教师可再次申报参赛,如参赛课程重复,则本次获奖等级应高于以往获奖等级方予以奖励。

二、竞赛时间安排

1.本学期第3周(3月7日~3月11日)成立各院(系、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

2.本学期第4周(3月14日~3月18日)为各单位动员及报名时间,第4周末(3月18日)之前各单位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3.本学期第5周至18周(3月21日~6月24日)为基层预赛时间。

4.下学期第3周至14周进行校级复赛,第16至17周进行校级决赛。

三、竞赛要求

1.各院(系、部)应严格按《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进行参赛人员资格审查。

2.学校在2011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将划拨适当的名额用于激励在教学方法改革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参赛教师,请院(系)对这类参赛教师在申请汇总表的“教学方法改革类型”栏中注明具体的教学方法改革类型,如:PBL教学法、Sandwich教学法、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团队的学习、基于任务的学习等。

3.院(系、部)应通过随堂听课、组织院(系、部)级竞赛等方式进行基层预赛,并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以确定参加校级复赛的人选,并在院(系、部)内公布。院(系、部)应组织集中形式的基层预赛,基层预竞赛的时间、地点应提前5天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教务处将派专人参加院(系)的基层预赛并对预赛结果予以认可。

4.基层预赛结束后,各院(系、部)将“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华中科技大学课堂听课信息与评价表”、“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审表”以及院(系、部)评委会对报名参赛者进行筛选过程的记录于7月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上述材料是对参赛者进行审核和评选基层竞赛组织奖的主要依据。

5.各院(系)在进行基层预赛及资格审查时,应将下半年无课堂教学的参赛教师的名单及其上半年课堂教学的上课时间、地点于本学期第6周(3月28日)前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并在申请汇总表中备注“下半年无课”,以便学校组织专家提前进行听课跟踪。

6.各院(系、部)参加校级复赛的教师名额,按照院(系、部)预赛人数的1/3下达,院(系、部)预赛人数以报送的“基层竞赛记录表”数量为准。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质量”栏下载):

1.《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名单汇总表》

2.《华中科技大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报名表》


华中科技大学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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