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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本科特优生选拔与培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1 作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学习特优生管理办法》(校教〔2008〕115号)精神,学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本科特优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10级、2011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参加特优生评选:

(一)志向明确、个性鲜明、具有专业特长,且能管理好自己的学习;

(二)在本学科的课外科技活动、专业实践、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特别突出;

(三)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且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专业班级排名前5%,各类实验班、提高班为前25%,所学课程全部通过考试(核);艺术类本科特优生选拔条件可适当放宽;

(四)在各类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不含文艺类方面获奖)。

符合选拔条件(一)、(四)者申报名额单列,不受附件1所列申报名额限制。

三、申请及考核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交院(系)学生工作组;

(二)院(系)学生工作组负责特优生的初评工作,核实申报表的内容,并对填写申报表的学生进行品行甄别,报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

(三)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确定推荐名单;

(四)院(系)根据推荐名单,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经院(系)分管本科生教学工作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加盖院(系)公章,于10月16日前连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起,提交给启明学院综合办公室(南三楼319室);

(五)启明学院组织专家对特优生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本年度特优生公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一份。

各院(系)在选拔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校教〔2008〕115号文的要求,全面考核,严格把关,对本院(系)特优生候选人在自主学习、主动实践和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在今后的培养过程中,切实执行有关规定,落实特优生培养方案。

附件:1.2012~2013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本科特优生申报名额表

2.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

3.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

2012~2013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华中科技大学2012~2013学年度本科特优生申报汇总表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特优生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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