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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启明学院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6 作者: 浏览次数:

       各相关实验班、学生创新团队、特优生:
启明学院决定启动2013年度大学生自主创新创业立项申报工作,继续支持启明学院各相关实验班、学生创新团队和特优生开展自主学习、主动实践、跨学科学习和研究,以及创新创业等活动。现将本次申报立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启明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按项目第一申报人的身份,由实验班、创新团队和特优生三类学生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别和内容
1. 课程学习 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开展理论探究、实践性研究等创新训练的项目;
2. 创业项目 推进技术和成果转化,可将现有作品或成果技术改进和升级的创业项目;
3. 学科交叉 跨学科联合研究和实践的创新项目;
4. 其他项目 重要的学科竞赛或实验研究项目。
四种类型的项目,应在申报系统中“项目创新及特色”部分进行说明。

      三、申报程序
(一) 项目负责人通过“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教务处新网站右侧“服务专区”栏)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 申报项目的指导教师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阅所指导项目的申报材料,签署意见并确认提交;
(三) 院(系)管理人员登录“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审核申报项目信息,签署意见并排序,提交申报项目材料;
(四) 启明学院织专家组进行项目评审,经公示后确定项目名单。

     四、申报方式和时间
(一) 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均需在教务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系统”注册。各院(系)新增管理员账号由教务处直接开通。
(二) 各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通过院(系)审核后,打印项目申报材料(一份)并盖院(系)公章,由院(系)汇总后于2013年4月26日前提交至启明学院。纸质项目申报书的封面,注明学生身份和申报项目的类别,学科交叉项目应加盖第二学科所在院(系)的公章。
(三) 项目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13年4月14日至2013年4月22日24时,学生注册并填写申报材料,导师注册并签署意见、提交申报材料至院(系);
2013年4月23日至4月26日,院(系)审阅、签署意见、排序、上报、提交纸质材料;
2013年4月27日零时,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项目申报的任何信息。

五、其他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自主研究能力,能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等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项目参研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参研学生可以不是本通知第一项要求的三类启明学院学生,但须为华中科技大学在校本科生。特优生跨学科研究项目,不同学科的学生可各设项目负责人1人(均需具有启明学院学生身份)。
(三)申报项目与项目负责人不得与我校201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重复。
(四)项目负责人只能主持一个项目的研究工作,有未结题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参与本次申报。
(五)项目研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年。

      六、申报材料及提交时间地点
启明学院大学生自主创新项目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分三类学生、四类研究内容,于2013年4月26日前交亮胜楼202室或南三楼319室。
联系人:李天雄
联系电话:027-87793421

华中科技大学启明学院
二O一三年四月十二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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