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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3 作者: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2023年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现将20231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的学习内容和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习内容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于202319日至10日在北京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保障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2.学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于2023110日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各党支部要认真学习公报,把会议精神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新年前夕,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了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贺词回顾了过去一年的重大成就,展望了未来前进的方向。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结合学校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新年贺词的精神,团结奋斗,建设更好的华中大,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力量。

二、基本环节

1.按月交纳党费。党员参加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时,应主动、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党支部应做好党费收缴登记。

2.讲授党课、微党课。围绕学习主题讲授党课、微党课,党课、微党课要体现党性、政治性,可结合学习、工作、生活等实际。党课、微党课讲授方式可灵活多样。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讲党课,提倡支部党员同志积极讲授微党课。

3.集中学习讨论围绕学习主题积极开展学习交流讨论,增强学习效果。党支部应做好会议记录,逐一、规范记录党员主要发言内容。

三、基本要求

1.各党支部结合支部实际,认真组织,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党支部要做好组织实施,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将学习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列出具体举措,推动事业发展,做到双融合双促进。每名党员都应自觉、积极、认真参加。

2.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真正做到入脑入心。

3.各党支部需按月开展组织生活。各党支部要将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填写《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生活开展情况月报表》,于2023年2月8日前报学院党委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中共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附件:学习参考链接

 

1.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

https://www.12371.cn/2023/01/09/ARTI1673266978268578.shtml (共产党员网)

 

2.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公报

https://www.12371.cn/2023/01/10/ARTI1673353161365954.shtml (共产党员网)

 

3. 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https://www.12371.cn/2022/12/31/ARTI1672485507369806.shtml (共产党员网)

 

4. 团结奋斗,建设更好的华中大:二〇二三年新年贺词

http://news.hust.edu.cn/xxyw.htm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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