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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我校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5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全校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高校教师队伍,进一步做好教师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服务卓越教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面向全校各单位教师征集我校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培训项目(课程)。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人资格

项目(课程)申请人教育理念先进,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能力,熟悉教育理论、教学方法、教学评价、信息技术,且能认真承担和负责项目(课程)的实施。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参照《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申报指南》(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 本次征集的项目(课程)可涵盖提升教师教学能力的各方面,如教育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技巧、教学评价、信息技术等,特别是针对目前我校教师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设计和开发能有效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学习成果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

2.项目(课程)形式分为线下培训课程项目和线上培训数字化课程资源项目。线下培训课程项目针对待开发和待培育的培训课程;线上培训数字化课程资源项目针对已经面向全校教师开展培训且效果显著的成熟培训课程,对这类课程进行在线课程数字化资源转化建设。

3.项目(课程)要求培训目标明确、教学理念先进、具有创新性和可操作性,且能够真正有效地提升教师教学能力。

4.项目(课程)应以团队形式设计和开发,原则上团队成员不少于2人。

5.项目(课程)的总学时应不少于4学时(培训半天的学时)。

6.各单位依据本次申报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鼓励和组织教师积极参与项目(课程)申报,并做好本单位申报项目(课程)的初评推荐工作,确定最终申报项目,统一申报。

7.申报的培训项目(课程)通过本科生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专家评审后将经过试讲、课程进展评估、成效评估等环节,不断完善,以达到保证课程质量和培训效果的目的。

8.申报项目(课程)的开发、设计与成熟应在规定时间节点内完成(正式立项后一年),若未完成,项目(课程)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新的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

9.申报的项目(课程)正式纳入到学校教师教学发展培训课程系列后,项目(课程)负责人应服从学校的教师培训安排,面向全校或全国教师开设培训课程应不少于两次/年。

四、项目(课程)经费及其它支持

1.申报项目(课程)正式立项后,本科生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拨经费资助。课程正式纳入到教师教学能力发展培训课程系列后,根据课程的性质再适当追加经费用于课程的持续更新与完善。

2.课程实施时,将根据其工作量另外支付相应酬金。

3.除经费保障外,本科生院和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将为课程的顺利实施提供相应帮助和服务支持。

五、项目(课程)研究期限及考核方式

1.项目(课程)研究期限为一年,期间课程负责人可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组织开展集体备课与讨论,促进课程逐步完善;

2.开课前,课程负责人需向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申请开课前试讲,试讲通过后,方可面向全校教师试开课;

3.试开课期间课程组成员需做好培训课程评价,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学员教师对课程的综合评价情况进行结题验收;

4.结题验收后的课程将正式纳入到学校教师教学能力培训课程系列。

六、申报方式

课程申报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申请书》(附件2),提交给所在单位,由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签署意见。各单位于2023年7月9日前将完成的申报表统一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cwhzhb@hust.edu.cn。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张老师  王老师

电话:87557142(主校区)  83692928(同济校区)

Email: cwhzhb@hust.edu.cn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2023年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申报指南

附件2: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能力培训项目(课程)申请书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华中科技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23年6月9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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