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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 作者:杨秀清 浏览次数:

各院(系):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是学生理论结合实际,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学校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过程管理,现对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加强领导

本科生院负责全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论文)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实践教学管理科负责主校区毕设论文运行管理,医学教务处负责同济校区毕设论文运行管理;质量管理办公室负责全校毕设论文的质量监控与评估。

院(系)是毕设论文工作的具体组织与实施主体,全面负责本院(系)毕设论文工作,对毕设论文工作的各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与协调,把课程思政贯穿于毕设论文全过程。

二、工作安排

本届毕设论文工作于第七学期(五年制第九学期)启动,于2024年7月5日前结束。毕设论文周数,不得低于各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附件2)、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3)及学校《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精神,结合学院情况,组织好本届毕设论文工作,并制定2024届毕设论文工作安排,确保毕设论文质量。本科生院将根据各院(系)的方案进行过程管理及质量监控。

三、时间安排

学校毕设论文总体工作时间安排详见下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四、提交程序

各院(系)严格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在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按时提交相应材料。

五、几点说明

1.本科生毕设论文的资料按本科生院《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附件1)的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2.每位指导教师指导毕设论文的学生人数一般不超过6人。因师资紧张超过6人的,须提交情况说明(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盖章),报本科生院审批。

3.学校全面实行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院(系)在答辩前组织完成对全部毕设论文的检测工作。最终检测结果以“去除本人已发表文献文字复制比”(以下简称为“复制比”)为依据。原则上,“复制比”大于20%者,不允许参加答辩。

4.院(系)和指导教师对学生完成的毕设论文形式规范化、内容质量和学术水平等进行审查。答辩时须提交完整的纸质版毕设论文供答辩专家审阅,否则不允许答辩。

5.本科生院将对各个环节进行抽查,对出现问题的指导教师将根据情况按教学事故处理,对出现问题的院(系)进行通报。抽查情况将作为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评估的重要指标。

6.学校将全面在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中开展相关工作,请各院(系)予以支持与配合。

7.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所有的本科生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后,毕设论文将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论文抽检。请各院(系)务必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质量,提前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抽检准备。

六、其他事宜

1.联系人及电话

主校区:联系人:石老师(南三楼三楼307室),咨询电话:87542523。

同济校区:联系人:刘老师(同济校区行政楼313室),咨询电话:83692923。

2.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日常维护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信息化部:联系人:陈老师(东五楼三楼334室),咨询电话:87540900。

系统日常维护:方工,手机:13545381016。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

2.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

3.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院

2023年9月6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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