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que Terre

管理文件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本科生教育 > 管理文件 > 正文

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0-01-08 作者: 浏览次数:

校教[2005]13号

(2005年5月10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化教学改革,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实践教学工作,引导本科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进行科学研究,提高本科生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决定设立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

二、奖项与评选对象

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设有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等三个等级。凡全日制本科生本学年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优秀者,经院(系)推荐均可参加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

三、组织工作

1.学校成立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具体组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

2.各院(系)于每学年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评分完毕后一周内,组织院(系)毕业设计(论文)评分优秀的学生申报学校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并组织院(系)专家进行初评。

3.各院(系)完成初评后,按照做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包括双学位论文)的一定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其中推荐一等奖比例不超过1%,二等奖比例不超过2%,三等奖不超过7%。

4.院(系)向学校推荐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须提交以下材料:

⑴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⑵毕业设计(论文)原件(包括计算说明书及图纸等);

⑶答辩记录、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等有关资料;

⑷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⑸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

对报送的毕业设计(论文),需有两位同行专家(副高专业技术职务以上、校内外均可)对其作出真实具体的评价,同时院(系)教学委员会须填写初评评语并签署意见。对未完成以上工作的毕业设计(论文),学校将不予评审。

5.学校汇总申报材料后,由评选委员会根据相应评价指标体系对申报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一、二等奖进行评选,对三等奖不再组织评选,认同院(系)结论,并向全校公布评选结果。

四、评价指标体系

1.选题:权重10%。选题来自科学研究、工程实践、医疗卫生实践、社会实践等第一线,有较大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难度较大。

2.调研论证:权重10%。能独立查阅文献以及从事其它形式的调研,能较好地理解课题任务并提出技术路线、合理的实施方案,具有分析整理各类信息并从中获得新知识的能力。

3.方法、内容、结果:权重70%。方法新颖、独创、合理、科学;分析、论证设计正确,实验方案合理。对所述问题有独到见解,角度新颖;对专业技术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有重大改进和政策建议;有较大实用价值。

4.论文撰写质量:权重10%。结构严谨,文字通顺,用语规范。设计图纸规范、无错误。译文必须与课题紧密联系,准确流畅。达到学校的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的要求。

五、奖励

1.对获得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一、二等奖的设计(论文),学校发给学生及指导教师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证书,并给予奖励,指导教师视同获得校教学质量优秀奖二等奖。同时学校按照全部获奖毕业设计(论文)的获奖等级和比例直接推荐申报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一、二、三等奖。

2.对组织申报、初评和推荐工作认真负责的院(系),学校将授予组织奖,并作为评选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优秀院(系)的依据之一。

3.学校鼓励有创新内容的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国家专利。凡申请发明专利并获准者,每项奖励2000元;申报实用新型专利并获准者,每项奖励600元。

4.学校鼓励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在公开学术刊物上发表。理工医科类凡在自然科学四大索引上发表者,人文社会科学类凡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者,每份奖励800元;凡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者,每份奖励400元;凡在正式期刊发表者,每份奖励200元。其指导教师视同第一作者。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评选办法》(校教[2002]15号)停止使用。


附件:(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毕业设计”栏内下载)

1.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申报表

2.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奖推荐表


华中科技大学

二OO五年五月十日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东六楼

联系电话:027-87543520 87544547

邮编:430074

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版权所有Copyrights all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