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专业特点,制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能力考核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有关要求,学院博士研究生招录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统筹安排下,组建考核小组,负责各环节的组织和考核工作。
学院成立监察组,负责监督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巡查考核、评卷等现场情况,监督信息公开、公示情况,受理、调查并处理考生申诉。
二、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我院博士招生计划,按新闻传播一级学科下设的五个研究方向进行分配如下:
专业代码 名称 |
类型 |
计划数 |
直接攻博 |
硕博连读 |
申请-考核 |
备注 |
050300 新闻传播学 |
全日制 |
18 |
— |
3 |
15 |
新闻学 |
7 |
|
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 |
2 |
传播学 |
4 |
广告与媒介经济、公共关系学 |
2 |
三、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
根据学院对“申请-考核”制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名单,公示信息详见学院网站http://sjic.hust.edu.cn/index.htm。
四、报到及资格审核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及博士招录工作统筹安排,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请考生从考前7日起进行个人身体健康情况监测并填写《2021年湖北省研考考生健康考试承诺书》(报到时上交)。考生出行时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进校须持身份证,进入考试楼栋须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并通过体温监测。
考生应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在5月8日14:30-17:00到东六楼302会议室进行报到并交验相关材料。
现场需交验的材料有:
(1)身份材料:身份证、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学位证明材料。①往届生请提供硕士学位认证报告(无硕士学位者,提供学士学位认证报告)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等;②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在籍学习证明(学生证、在读证明等);③在国(境)外获得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位认证报告。
(3)《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或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需加盖组织人事或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4)报考我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生(非应届)需提供相关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学院对考生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综合能力考核。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须缴纳每人100元(现金)。
五、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我院博士“申请-考核”综合能力考试定于5月9日(周日)在主校区东九教学楼D座进行。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教室候考,并遵照学校和院系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有序参与各环节考核。
(一)考核内容、形式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包括英语听说能力测试考核(20%)、基础理论考核(30%)、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面试(50%)三个环节。
1.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20分)。考核方式为面试,主要包括:(1)2-3分钟自我介绍和硕士论文简介;(2)5-7分钟介绍自己的研究计划,重点介绍选题价值、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涉及新闻传播学或跨学科理论等。
2. 基础理论考核(30分)。考核方式为笔试,时间为2小时。主要考察新闻传播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不指定参考教材。
3. 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面试(50分)。学院组织专业考核小组对考生进行科研综合能力面试。对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其中考生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内容为自我介绍和研究计划)。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和综合潜力(考生的学术兴趣、学术创新能力和学术规范意识等),考核专家对考生进行打分,最后取平均分。
(二)时间安排
1. 基础理论考核:
5月9日上午8:30—10:30
地点:东九楼D316
2. 英语听说能力考核:
5月9日上午11:00—12:00;下午13:00—18:00
地点:东九楼D314
3. 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面试
5月9日下午13:00—18:00
地点:东九楼D316、D318、D319、D320、D418
六、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及拟录取原则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总成绩为考生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基础理论考核和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面试三项成绩之和。
考核后2个工作日内,按新闻学、广播电视与数字媒体、传播学、广告与媒介经济(含公共关系学)四个研究方向分专业对综合能力考核成绩从高至低排序,公布拟录取名单。如综合能力考核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基础理论考核、英语听说能力考核得分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网址为http://sjic.hust.edu.cn/index.htm。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027-87557253 联系人:谭老师
邮箱:tanxiuying@hust.edu.cn
成绩公示结束后,学院将组织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思政考核情况、拟报考导师计划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议,并做出拟录取决定。综合能力考核不合格(小于6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后进行公示。调档等要求另行通知。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2021年4月29日